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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说武汉大学杨景媛的论文超过大部分人文社科论文的水平,这是真的吗?

知乎用户Tbpa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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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杨的论文,我在之前的回答中给过一个定性的判断:

武汉大学杨某某更新了自己的百度网盘分享内容,向学校和老师道歉并修改论文,如何看待?

只就这篇论文所展现的经济学理论建模实证分析的技能掌握水平而言,这篇论文达到了硕士毕业水平

但是要知道,「硕士毕业水平」也不是一个多么高的水平………所以:

  • 如果有人认为「杨的论文超过大部分人文社科论文的水平」而不带任何的定语限制,那肯定是扯淡。
  • 如果有人认为「杨的论文超过大部分人文社科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我还是觉得有点夸张;
  • 如果有人认为「杨的论文达到了人文社科硕士学位论文的平均水平」,这勉强可以讨论一下:
    • 单就技能掌握水平而言,我觉得这篇论文达到了平均水平;如果进一步拆分到理论和实证,我觉得理论平均偏下,实证平均偏上——不排除这里面有「我自己是做理论的因此对理论部分要求更为严苛」的因素;
    • 单就整体论证而言,我觉得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本回答剩余部分会展开讲讲;
    • 但是,如果再考虑到论文中的种种离谱错误和涉嫌抄袭,那么这篇论文理论上根本不应该通过答辩和后续的形式审查,换言之在这方面是完全达不到最低标准的水平……(我个人其实是比较倾向于「武大为了赶紧甩掉包袱所以放松了对杨的论文审查要求」这个猜测的……)

从整体布局上看,一篇偏实证的经济学论文大概可以分这么三个部分:

  • 提出问题:描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或问题,给出一个简单、偏定性的解释,并回顾一下过去的相关研究;
  • 理论分析:提供一个偏定量的理论模型,以此给出一些可以定量分析的结论(或者说假设)(可选项,有些实证论文没有这个部分)
  • 实证分析:收集数据,针对上述解释/结论/假设进行定量的、基于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的分析,并提供一些不同角度进行交叉验证的稳健性分析

把这个框架套用在杨同学的论文上,那么:

  • 第1章提出问题+文献综述,第2章其实对应的是上述「简单、偏定性的解释」;
  • 第3章提出一个偏定量的理论模型,并根据模型推导出了一些结论;
  • 第4-6章进行实证分析,其中第4章介绍分析方法和数据,第5章和第6章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实证检验方法给出的结果。

单就整体框架而言,这篇论文还是比较完整的。


在继续分析之前,我想要做三点补充说明,同时兼作为对于

这篇回答的部分答复:


其一,杨作为一个经管学院的硕士生,可不可以研究生育率和家庭暴力之间的关系?

认为,「中印生育行为影响家庭暴力,更符合社会学研究领域,而非严谨的经济学研究对象」。然而,我在之前的回答中指出:

如何看待杨景媛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性别比失衡对犯罪的影响分析》和其专业经济与贸易无关?

经济学的核心范式在于「最优化」,即人的行为总是可以由对特定效用函数的优化结果来解释,只要沿用这套范式,几乎大多数社会科学领域的议题都可以囊括在经济学研究当中:比如Gary Becker就研究过婚姻和歧视问题;Amartya Sen也写过生育率对犯罪率的影响。

如果是单纯的实证研究(本科毕业论文做一点定性的理论分析加上一个reduced form回归为核心的实证分析是完全足够的),这个范围甚至可以更广:只要使用的是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就可以算在经济学研究领域。


其二,第2章中被认为是「离谱拟合」的散点图,甚至说整个第2章,在论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对这里的评价是「强行线性回归」;许多理工科的答主,包括 等,则认为这里「拟合度(以R^2计)太低」、「无法进行线性拟合,只能得到正相关关系」、「不应使用线性拟合而应该使用高斯拟合」云云。


关于散点图本身涉及的问题,也就是「能不能画这样的拟合线」,

的回答:

如何看待武汉大学杨景媛毕业论文被曝存多处错误,并疑似使用 AI ?这是否构成学术不端?

中第7.1和7.2节提供了部分解答,这里我简单地说一下我的观点,算是对上述解答的复述+补充:

需要各位非经济学领域答主理解的一点是,虽然这张散点图中画了一条「拟合线」,但是经济学中所进行的并不是「拟合分析」,而是「回归分析」(根据回归分析作出的这条直线恰好也仍然叫作「拟合线/fitted line」);「回归分析」这个概念也不是经济学自己「发明」出来的,而是来自统计学(事实上我在读数学双学位的时候修的其中一门课就叫「统计回归」)。

两者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拟合分析希望尽可能多的数据点都落在拟合线上,或者说R^2越高、越接近1越好,但是回归分析则不追求这一点(我记得当初学计量的时候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R^2衡量的不过是你的自变量矩阵有多方(自变量数量和样本数量有多接近)」);相反,回归分析注重的是回归系数(在一元回归中就是拟合直线的斜率)显著非零,这意味着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有较大概率确实存在相关关系。

造成这种区别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于大多数经济学研究(也包括其他人文社科类研究)所关注的现象,其影响因素往往非常复杂,但是并不是每一种影响因素我们都会感兴趣;往往我们只对其中的一部分因素感兴趣,而同时在一定的经济学和数学假设下(比如Gauss-Markov Theorem),这特定一部分因素可以认为「统计独立」于剩余的其它因素,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回归分析只研究这一部分因素作为自变量,而认为剩下的因素都属于控制变量或误差项。

当然,回归分析也不一定要是线性的,但是一般也不推荐完全没有限制的非线性分析,而是先对自变量/因变量进行某种变换然后再进行线性回归,这被称为「广义线性回归」。而之所以经济学能够容忍「线性」这种很强的假设,是因为(虽然通常不会强调但是)这里研究的其实是所谓「平均边际效应」,而任何形态良好的非线性函数在边际上(以及一个充分小的领域内)的效应总是可以用其Jacobian矩阵「线性」地进行刻画。


进一步地,让我们回到「论文整体布局」这样一个更高的视角,只需对比一下第2章和第4-6章的内容,读者就应该意识到:

第2章其实仍然处于「提出问题」的阶段而非「实证分析」的阶段。

图2.4这样的散点图加上这样简单粗暴、不带任何控制变量的一元回归分析,更多地是为了说明「全球生育率和家暴率之间存在一个值得注意的相关关系」,并非为了论证「正相关关系在统计意义上显著」,更不是论证「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换言之,图2.4虽然看似做了一些定量的分析(在散点图的基础上加了个拟合线),但是其和图2.16/图2.17这样单纯罗列出中国/印度不同生育数量组的家暴发生率柱状图一样,仅仅是作为一种定性的分析和讨论,并引出后文第3章的理论模型和第4-6章(真正的)实证分析。

可为佐证的是,论文摘要中并没有根据第2章或者是图2.4得出结论,而是非常明确地提出:

「为了检验该理论,本文基于中国妇女地位调查与印度家庭与健康调查的微观数据,进行双重固定效应回归发现……」

——双重固定效应回归来自论文第5章;

「为了识别生育对家庭暴力的因果效应,本文基于中国妇女地位调查与印度家庭与健康调查的微观数据, 构建了拟面板数据, 运用事件研究法,发现……」

——拟面板数据/事件研究法来自论文第6章。


其三,经济学论文对于理论模型和实证分析之间的联系到底有怎样的要求?

认为,「第三章家庭暴力的经济学模型,与前两章的比较分析缺乏衔接」。我理解这里的意思应该是,第3章和第2.2节「生育与家庭暴力的中印比较分析」(而非整个第2章)缺乏衔接。事实上,如果我们刨掉第2.2节,直接从2.1节「全球生育与家庭暴力的分析」跳到第3章,从前后文衔接的角度来说反而是更加自然的。

如前所述,对于偏实证的经济学论文,理论模型部分本来就是可选项,而即使是有理论模型的论文,如果后续实证分析是简化形式/reduced form,那么对于这两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的要求,仅限于「两部分在研究相同的机制」,而并不需要两者对现实的简化程度保持一致。

举个例子,我很久以前锐评过一篇顶刊(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AER)论文:

后来恰好其中一位作者(忘了是哪位了)来USC给talk,我就去咨询了这个理论建模中的问题;这位作者认同这里的推导可能有问题,但同时他提出他当时算的时候可能想的是只有两个收银员的情况(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式子中只考虑了 e^*_j ,而不是我给出的所有 e^*_k(k\neq i) )。

显然,无论是现实还是同一篇论文的实证分析所使用的数据,都并不满足「只有两个收银员」这一理论建模所使用的条件,但是因为这两部分本质上探讨的是同一机制(收银员会因为其它收银员的关注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所以不妨碍作者把它们结合在同一篇论文当中(还发了顶刊)。

而回到杨的论文当中,虽然在理论建模中讨论的「纳什合作谈判」或「转移支付」等等没有出现在实证分析当中,但是从整个影响机制上来说,理论建模和实证分析关注的逻辑链都是「生育导致外部选择减少,导致家暴更容易发生」,在这一点上还是紧密结合的。


好了,现在让我们回到对「整体论证」的讨论,其实上面的第三点提出的「衔接」问题,恰好是全文「整体论证」中一个大问题的缩影,这个大问题就是:

论文虽然以「中印生育行为」为题,但是「中印对比」的相关分析游离于论文主干之外

最能体现这个问题的两处,一处是整个第3章的理论建模,另一处则是6.1.3/6.2.3这两处分析以及由此得到的6.3的对比结论:

在第2.2节中,杨花了较长的篇幅讨论中印两国的「母职惩罚」水平,但是紧接着到了第3章的理论建模,却完全没有任何关于中印两国对比的相关变量进入理论模型,换言之,这里的理论建模讨论的其实是「生育行为」而非「中印生育行为」;

在6.1.3和6.2.3这两个小节,杨为了研究「母职惩罚」影响在中印两国的异质性,对于中印两国采用不同的代理变量(注意这些不是「工具变量」,我看到有些答主混淆了这两者)进行了分组分析;但是,这些代理变量的引入是非常随意的,而且对于这些代理变量和「母职惩罚」之间的关系,杨仅仅提供了定性而非定量的说明;

而杨又偏偏将「中印对比」放在了标题中,还将根据6.1.3和6.2.3这两个并未进行充分讨论的小节所得出的结论(包括一些非常主观的「猜测」)放在了6.3节并进而将其写入摘要和结语当中。

如果论文是要研究「中印生育行为」的对比,那么6.1.3和6.2.3这两节的内容才应该是论文的主要关注点,论文中对于中印两国的「受教育程度」、「传统/宗教文化」和「种姓制度」等等因素如何影响「母职惩罚」的讨论和分析应该占据更长的篇幅;杨的论文目前的处理方式,难免给读者造成在说理上颇为割裂的观感。

我记得看到有答主提出了这样的猜测,即杨本身想写的只是「生育行为对家庭暴力的影响」,但是为了满足其「世界经济」专业、「地区国别经济」的研究方向,因此才加入了「中印」对比——个人认为这不是没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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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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