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就劳民伤财,那所有政权都要挨骂,哪怕防御战也一样。南宋自1267年保卫襄阳,6年内先后拉出13次援兵救襄阳,但1273年襄阳还是丢了,13次援兵全是无用功,算不算劳民伤财?
辛活在三国,胡言乱语遇上诸葛亮,最多流放。遇上曹操,被校事听到,不是夷三族,就是家属打入士家贱籍。
廖立把刘备、关羽等人骂遍了,诸葛亮也就流放,活的比诸葛亮还长,247年廖立还意气不衰。李严被废黜流放,依然比诸葛亮活得长,儿子李丰还能参诸葛亮府事,并成为2000石太守。
诸葛亮治蜀12年,严格说只有4次北伐,平均3年一次(2伐3伐无间隔),谈不上“无岁不征”。
从214年刘备入住成都,到263年灭亡,差不多50年时间,蜀汉政权在巴蜀地区没有赋税记载,刘备有任用王连为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被廖立讽刺为“使百姓疲弊”。
蜀汉有赋税记载吗?
有,在南中!
225年诸葛亮平定南中后“军资所出,国以富饶”。后李恢督南中,讨平叛乱“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
263年谯周劝说阿斗时,提到“自丞相亮南征,兵势偪之......是后供出官赋,取以给兵”。
可见伤财,军费主要来源是南中,而巴蜀找不到抽税记载。
至于劳民,肯定是有的,毕竟养子诸葛乔督500人运粮,死于王事。
诸葛亮治蜀的负面记载,无非是“刑法峻急,刻剥百姓”“国内受其荒残,西土苦其役调”“连年出军,调发诸郡,多不相救”。
基本上就这么点,实在不够看。
看看隔壁曹魏:
太祖性忌,爱杀老朋友。
太祖性严,麾下办公,随时棍棒伺候。
胡言乱语,校事伺候,毕竟“不畏曹公,但畏卢洪;卢洪尚可,赵达杀我”(240年前后,曹魏废除校事)。
百姓屯田,超过一半收入归朝廷。
曹魏出身士家,要一辈子当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除非立下特殊功劳,或成了烈士,才有可能通过恩赐,来解除士籍。
错役法下,兵士和家属分离,所谓“人役居户,各在一方”。早期士逃亡,加重刑罚,直接株连直系亲属。
士家女子多数情况下不能外嫁,限士家内部通婚。外嫁吏民者,经常被夺回,或被曹睿收入宫中。
好处也有,当兵真的可以由政府发老婆,哪怕是“生人妇”。
曹魏兵士世代为兵,还包分配老婆,曹魏的恩情还不完。
古代百姓,受限于各种主观、客观、统治阶级等条件,生活肯定好不了,但同时代政权比较一下,还是能分出好坏来的。
- 初,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鲁国孔融、南阳许攸、娄圭,皆以恃旧不虔见诛。
- 太祖性严,掾属公事,往往加杖;夔常畜毒药,誓死无辱,是以终不见及。
- 魏武制错役之法,分离天下,使人役户各居一方。其离逖转徙之患,又可胜言哉!
- 时天下草创,多逋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亡士妻白等,始適夫家数日,未与夫相见,大理奏弃巿。
- 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太祖曰:善。即止不杀金母、弟,蒙活者甚众。
- 卒逃归,斩之。一日家人弗捕执,及不言于吏,尽与同罪。
- 初畿在郡,被书录寡妇。是时他郡或有已自相配嫁,依书皆录夺,啼哭道路。畿但取寡者,故所送少;及赵俨代畿而所送多。文帝问畿:前君所送何少,今何多也?畿对曰:臣前所录皆亡者妻,今俨送生人妇也。帝及左右顾而失色。
- 太子舍人张茂以吴、蜀数动,诸将出征,而帝盛兴宫室,留意於玩饰,赐与无度,帑藏空竭;又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
- 诏曰:夫显爵所以褒元功,重赏所以宠烈士。整、像召募通使,越蹈重围,冒突白刃,轻身守信,不幸见获,抗节弥厉......今追赐整、像爵关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袭爵,如部曲将死事科。
- 遂敕诸家曰:今世妇女少,当配将士,不得因缘取以为妾也。
- 今调诸士,家有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限年十七以上五十以还,先取有妻息者。
- 时置校事卢洪、赵达等,使察群下,柔谏曰:设官分职,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达等数以憎爱擅作威福,宜检治之......达等后奸利发,太祖杀之以谢於柔。
- 始太祖欲广耳目,使卢洪、赵达二人主刺举,洪、达多所陷入,故于时军中为之语曰:“不畏曹公,但畏卢洪;卢洪尚可,赵达杀我”。
- 晓,嘉平中为黄门侍郎。时校事放横,晓上疏曰:"周礼云:'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纵令校事有益於国,以礼义言之,尚伤大臣之心,况奸回暴露,而复不罢,是衮阙不补,迷而不返也。"於是遂罢校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