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毙、肉刑折磨致死。
理性与良知:“大跃进”时期的县级官员
李若建: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广西环江县在“大跃进”中放了全国最大的水稻产量卫星,当年环江县委书记洪华到哪里,都要求组织社员夹道欢迎。有一次去巡视,要社员准时到公路边夹道欢迎,离公路远的社员只得晚上打着火把赶到公路边,为不错过迎候时间,有的凌晨两点钟便守候在公路边迎接县委书记。该公社1.8万多人,这次出动1.1万多人,欢迎的队伍从头到尾共有5里路之长。这位书记因严重浮夸,漠视民命,造成群众严重缺粮,全县非正常死亡1.9万人。洪华1961年被捕,1963年以违法乱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81年8月广西自治区党委将其处分改为党内撤销职务处分,恢复其党籍,按一般县级干部待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81年9月撤销原判决。
光山县委书记马龙山曾让副书记张福洪到—个生产队搞包产到户试点,反右倾后,马害怕负责,说是张自己搞的。张不服,马为了杀人灭口,就在县委扩大会议上发动批斗,将张福洪打死,然后说张畏罪自杀,立即埋掉。另一个县委书记刘文彩到一个公社去主持“反瞒产”运动,由于农民无粮上交,他便大打出手,一天竟连续拷打四十多个农民,当场打死5人。
安徽省无为县委书记姚奎甲在副省长张恺帆在无为县解散食堂后,整理张的“罪过”上告,导致张被关押批判。之后,姚奎甲变本加厉推行高征购、公共食堂等一系列措施,结果全县大量人口死于非正常死亡,其中1960年无为县的非正常人口死亡率高达15.8%.当时农村基层干部非常害怕见到姚奎甲,能躲则躲。有的公社派人放哨,每个村都树了旗,看见姚奎甲的汽车,各处的旗帜都放倒,干部一看见信号后,只留个别人接待,其他人都躲开。
在信阳事件中,被判处死刑后改为死缓的光山县委书记马龙山晚年说,如果知道有今天,那还不如被斗死。
1957年9月黑龙江省的农村工作会议上,有3个县委书记因为说了一些同情农民的话,比如说购粮任务太重、农民留粮标准不够吃;向上假汇报,就会受到表扬,谁要提出困难,遭到批评,结果1个被定为党内右派分子、1个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个被撤职批判。1958年广东省信宜县亩产只报400市斤,是全地区最低的,为此县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在地区作检讨,并于1959年被调离。1958年吉林省双辽县因没有完成高征购,县委书记被地委撤职,副书记留党察看。江苏省准安县委书记要求将外调1亿斤粮食的任务减为3000~4000万斤,因而被地委领导带到南京向省委负荆请罪,此事导致这位书记患上精神分裂症。1959年河北省围场县县长因担心无法完成上级压下来的粮食征购任务,因此在地委的任务书上签上“在不违反政策下,力争完成”,结果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职、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1级。
相反,如果超额完成指标任务,荣誉与晋升就会接踵而至,这对县官们来说有相当的诱惑。例如,1958年9月,上级通知平均亩产小麦在250公斤以上的县的县委书记可以去参加典礼。一些在“大跃进”中折腾的县官们立竿见影升了官,如前文提到的广西环江县委书记洪华、山东寿张县委书记刘传友在“大跃进”期间均升了官。
1957年秋,安徽桐城县委领导成员之间对全县粮食总产量是3.7亿斤还是4.3亿斤发生争论,坚持3.7亿斤的县长被划为右派,而当年实际产量是2.92亿斤。1958年新疆玉田县委书记对当年的粮食产量估算为4.1亿斤,一位副书记认为3.5亿斤(基层报为2.2亿斤,实际产量2.1亿斤),估产同样偏高,但这位副书记以“右倾反党”的罪名受揭发批判。1959年初,河南省永城县长和县委两位副书记主张向省和专区要粮食以应急需,县委书记等人表示反对。1959年10月县长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连续批斗数场,并遭受毒打,下放劳动改造,直到1961年秋平反。1958年10月浙江省龙泉主张从实际出发确定全县粮食产量的县长和一位副书记遭到批判,以“严重右倾”、“非组织活动”为由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河北省安国县是全国“大跃进”的典型之一,上级领导曾先后来安国县视察,17个国家和地区的外交使团、代表团来参观访问,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和上百个县的领导与各类技术人员也来学习、考察。县领导授意摆假粮库,以应付各类参观,把粮食摆在门口或窗口上,用玉米秸围住,实际里面都是空的。县领导宴请这些弄虚作假的干部并在大会上赞扬说:“我陪你们吃饭,是因为你们给县长长了脸,开了个好头。”
当时赫赫有名的河北省除水县的县委书记与副书记之间的一段对话很耐人寻味:
副书记:“你说一亩几万斤,能达到吗?”
正书记:“是达不到。”
副书记:“那你为什么还这么喊?”
正书记:“这么喊能喊出大家干劲来,我们不能泻气,不喊几万斤,连600斤也搞不到。”
副书记:“你得实事求是呀。”
正书记:“那不行,那就泄气了,要紧跟形势……”
河北省新河县的花生“卫星”上天过程,充分体现了县官的领导技巧。县官们想造一个花生的“世界最高丰产田”,当然是造不出来的,于是县官们半夜三更把负责丰产田的基层干部找来,一方面要求“不管采取什么措施,反正亩产必须达到1万斤”,另一方面用“要解放思想,多想办法”等言词来诱导、暗示,要求采取“外科手段”,以弥补产量的不足。
1958年山东省郓城县实际亩产300斤却上报为“全国亩产双千斤县”,县长鲁成给中央、导师写信6封,如实反映农民逃荒、领导干部说瞎话的情况。
信件退回菏泽地委后,鲁成开始遭受批斗。11月地委将鲁成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逮捕其入狱,并先后两次召开万人大会批判。11月底许多为鲁成鸣冤的学生、干部、群众被开除、撤职或批斗。1959年4月鲁成出狱,改定为右派,1964年恢复党籍,改为党内警告处分,到1984年才彻底平反。其妻原任县妇联主任,因受诛连被开除党籍,劳改3年,1962年甄别,1984年彻底平反。山东省临朐县副县长刘善良向县委书记反映了缺粮的情况,但是没有引起注意。刘认为如果不及时采取得力措施,会有更多的人饿死,因此冒丢官的风险,直奔济南,见到了省领导,如实汇报灾情。
1958年甘肃省镇原县县长许国和、副县长张万寿以县委和个人名义,多次向省政府、平凉专区反映全县严重缺粮问题,却被上升为政治问题。省委派工作团进驻镇原县,制造了“反革命集团案”,逮捕了许、张等县、社干部。此冤案到1981年3月才彻底平反。
安徽省贵池县县长徐世达因如实向上级反映农村中的严重困难情况,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为徐世达代笔给党组织写信的人,也被迫害致死。
公开上书的结局是悲惨的,因此有的人不得不采取写匿名信的方式。当年四川省梁平县委书记明朗在七千人大会上给导师写了封匿名信,揭露了四川省的问题,指出:有的县饿死人将近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不少县都在百分之十以上,四川省到底饿死了多少人,还要饿死多少人,谁也不知道。
被匿名信指责的四川省委书记李井泉事后追查写信的人,但并没有查到。一直到“二革”期间,李井泉被打倒后,明朗才承认自己是写信的人。
河北蔚县县委副书记贾振兴1962年给中央与导师写信说:
农村经济破产,群众生活极其困难,群众连最低生活都不能维持,百分之八九十的群众破产度荒,离婚早婚,浮肿干瘦病死严重,甚至少数人卖儿卖女,妇女卖淫。因而,群众对集体经济丧失了信心……群众要求“包产到户”。
1959年河北平泉县委副书记余众仆给中央写信,为彭鸣不平,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职下放。
河南省固始县委副书记石华向中央写信反映了群众生活、死人情况。
值得思考的是,敢于向上反映问题的居然多为副职。
1960年4月新疆裕民县委书记孙文高认识到再不解决缺粮问题,饿死人的情况将很快发生。孙提出先从国库中拿出40万公斤粮食渡过难关,并说愿承担全部责任。事后塔城地委对裕民县委未经上级同意擅自放粮给予了严肃的批评,但对其关键时刻敢于承担责任的作法给予充分的肯定。1959年秋季征购开始,河南平舆县委书记常久通和县长曹铭强调留足种子、饲料,安排好社员生活再抓入库,不许购透底粮。在澄清全县情况后,县委决定停止征购,向地委写报告要求拨给统销粮1800万公斤
当年安徽省涡阳县委书记胡泉瞒报500万斤入库粮食,并且尽量少征购粮食,因此,1959年冬至1960年春涡阳饿死人是全区10个县中最少的一个。1962年召开七千人大会,胡泉在刘少奇参加的分组会上,就瞒报问题作了检讨,说500万斤粮食全供应群众吃了。刘少奇表态说,这不是错误,是救了群众的命。1961年3月,青海省海晏县委因生活困难瞒报了20万斤库存青稞,以补贴农牧民口粮和食堂的亏损,事后由于粮食局统计员的检举,县委书记肖光被停职调离。有时,县官并非瞒报,只是实事求是,结果招致祸害。山西省河曲县委书记刘毅将属于浮夸虚报的70多万公斤粮食主动进行了纠正,1960年反而被定为“瞒产”,为此被撤职,并且中央通报了全国,此冤案后来得到平反。
山东省昌乐县没有饿死人,因为县委书记发现粮食将减产后就发动群众大种南瓜,南瓜成为饥荒来临时群众的“保命瓜”。1959年2月县委书记王安广到云南省建水县任职后,给农民发还自留地、自留牲畜,开放集市贸易,将3个公社从大队所有制改为小队所有制,提出停止办公共食堂、分口粮到户、自愿参加食堂,结果1960年2月王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1959年粮食实际总产只有6566万斤,完成征购4973万斤,占实产的75.73%。农业人口人均口粮只有近60斤。1959年冬到1960年春,全县范围内发生因饥饿死亡、浮肿和外逃的情况。一个只有12万人的县死亡1801人(纯属饿死的793人),浮肿2605人,外出逃荒8518人。一位读过私塾的老农民上书导师:
中宁县,有第一书记兼县长齐丕文等,夺权希宠,媚上邀功。只知利己,不顾害人。特吹超产,逼购公粮,乡村农库,洗扫一光。迄今三月,讹不供应。蒙欺舞弊,俄杀黎民。饭糗茹草,嚼曲啖糠。探巢挖穴,遍地饥荒……
不久老农民被捕,接着县委书记齐丕文枪杀其妻,被侦破,关进监狱。老农民获释,案子从此无人过问。县委书记齐丕文被处死,成为这一时期唯一被处死的正职县官。不过这位县太爷之死并非因为饿死了老百姓,而是因为他残忍地谋杀了妻子,并企图嫁祸于人。
当年作为县委书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有山东高青县委书记马德杰。同时高青县长李森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罪名是齐东县土地荒芜、群众外出逃荒、非正常死亡严重。此案1979年后落实政策。
根据笔者所见资料,当时因为造成饥荒而被处死的唯一副职县官是一位副县长。贵州省湄潭县1959年实际粮食总产1.99亿斤,县委主要负责人浮夸为8.46亿斤,大搞反瞒产、高征购,致使全县农村1959年11月下旬至1960年元月中旬断粮近两个月。1958年末人口24.4万人,1960年末人口18.2万人,减少6.2万人。1960年6月原县委第一书记被打为蜕化变质分子并被捕。1960年4月30日副县长兼绥阳公社书记被捕,8月30日枪决(1983年平反)。
除了死刑之外,更多的是有期徒刑。四川省丰都县1959年粮食总产11.51万吨,上报42万吨,下达征购任务11万吨。为了从农民手中逼粮,县、区乡纷纷召开反粮食瞒产现场会,县的现场会上当场吊打7人,打死1人,区乡现场会上当场打死173人。由于高征购,引发大饥荒,1959年和1960年丰都县人口死亡率分别为137.07‰和82.11‰,当年的丰都县成为名符其实的“鬼城”,县委书记、副书记、农工部长和公安局长因此被捕判刑。1983年中共涪陵地委、涪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书记、公安局长免予刑事处分,宣布原副书记、农工部长无罪。1958年,为了防治与消灭棉花红铃虫,奉贤县委盲目采用拆房、烧房方式灭虫,要求将凡是存放过棉花的仓库、房屋一律烧光、拆光,共毁1823间民房和1345间仓库。在毁屋过程中,发生乱斗乱罚、捆绑吊打群众、乱烧乱拆民房、强迫群众搬家、逼死人命等一系列严重违法乱纪事件。1961年原县委书记和1名副书记被判处有期徒刑各两年(1984年平反)。河南省汝南县1960年12月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开除原县委书记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60年12月河南省永城县原县委书记以渎职罪被判处3年徒刑。
新疆拜城县1959年粮食产量不足2500万公斤,如果据实上报,肯定不过关,最后上报的粮食变成了5650万公斤,据此确定的征购任务为1200万公斤。结果拜城县在1960年1~3月间先后死亡5000多人,6000余人程度不同地浮肿,10000多人外出逃荒。事后县委书记何锐被撤职,开除党籍,判刑3年。
1961年河北省委点名批评蔚县县委书记对人口非正常死亡负有责任,将其撤职,此人1981年才得到彻底平反。贵州册亨县1958年1月至7月中旬因断粮饿死149人,饿病交加而死91人,合计240人;因病及其他原因死亡548人,其中,除少数系正常死亡和意外死亡(如自杀、蛇咬)外,大部分与粮食不足、营养不良有密切的关系。同年9月县委书记被撤职。1960年5月贵州遵义将县委正副书记5人、副县长1人撤职,后来先后撤销处分。1960年3月四川省眉山县委书记和1位县委副书记被撤职,后均平反。1960年上半年广西合浦县因水肿病死共8600余人,占总人数的1.7%。县委书记被撤职,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85年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发文:
凡执行上级布置的工作,在“左”的影响下犯有错误的,只要实事求是地作了检讨,总结了经验教训,复查时不再追究个人的责任,原则上不要再给处分;有标新立异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可酌情给予适当的处分;对抉嫌报复或造成致死、致伤有直接责任者,仍应依照事实和当时的政策严肃处理;对因以权谋私或其他性质错误的,应按复查案件的有关政策处理。
1959年10月底江西乐安县为完成5860万斤的“瞒产任务”,非法斗争干部和群众1115人,造成471人非正常死亡、611人浮肿、3450人外逃他县的“乐安事件”。1961年乐安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等人因违法乱纪、逼死人命等罪名受了处分。1962年甄别和1981年复查,改变了一些人的处分,但是他们不服,继续申诉,结果原县委书记的处分改为撤销党内职务,工资恢复到原级;原县长与副书记的处分改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恢复原工资级别
1970年3月22日清晨,原甘肃省武山县委副书记杜映华,因现行反革命罪被天水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叛处死刑,在兰州游街示众后,与西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张师亮和兰州大学历史系学生张春元在兰州焦家湾枪枪毙。他之所以被判处死刑,是因为创办了一个地下目田派刊物《星火》
杜映华,甘肃省陇西县文峰区土店子村人,1927年生于陇西县巩昌镇南面的偏僻山村王家沟一个农民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陇西地区念私塾、上小学,1948年毕业于陇西师范学校,同年7月在陇西师范学校由当时甘肃地下党领导人万良才介绍加入中共甘肃省陇右地下党组织。入党后的他公开身份是菜子小学、紫来小学教师,秘密工作是在陇右工委领导下从事地下游击活动。解放甘肃岷县时他是陇右游击队中调的先遣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在岷县地委宣传部工作。后调往甘肃省漳县,担任中共甘肃省漳县县委组织部干事、三岔区委书记、贵清区委书记,在此期间,参与领导了漳县的剿匪、镇反、减租反霸、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运动。1951年10月至12月,漳县第一期土改在新寺区的6个乡、30个行政村、72个自然村进行,他担任河东乡(后称新寺乡)土改工作队副队长。后来他又担任漳县代理宣传部长,漳县农业合作部副部长、部长、县委秘书,漳县农业口党组书记、县委副书记兼县委常委。1958年4月,漳县、甘谷县、武山县合并为武山县后,担任中共甘肃省武山县县委常委、书记处副书记兼中共甘肃省武山县城关公社党委书记。
1959年反右倾期间,杜映华和被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并且被开除党籍下放到东顺化肥厂劳动改造。在此期间,他与下放劳改自由派派学生一起讨论《星火》“解冻”想法。1961年3月他刚刚被甄别平反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调至甘肃省天水地区工会主席,但还未到任既被逮捕。并在1962年11月23日被武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送交甘肃省第三监狱服刑劳动改造。同时,牵扯进这个案子的还有原中共甘肃省武山县委委员,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罗守志,也在其先后被判刑。罗守志1980年平反后,任武山四门中学校长,武山县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职。
事隔十年之久,在1980年5月18日,由甘肃省天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其无罪,并彻底平反
兰大下放的张春元、顾雁、向承鉴、谭蝉雪等右翼自由派青年与上海养病的北大右翼自由派学生林昭联系后,创办地下反共刊物《星火》。其后,他们以“彭某某的冤情、大跃进带来的灾难、南斯拉夫成功经验”撰文上书有关领导和《红旗》杂志要求效仿赫式解冻。《星火》刊物只出了一期,此案既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