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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沂蒙红嫂为保护八路军的孩子送出自己孩子的行为不值得宣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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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一直讲究亲亲相隐,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可以为父绝君,不能为君绝父。伍子胥为父亲报仇,属于反叛君主的“逆贼”,但司马迁称之为烈丈夫。而易牙烹杀儿子给齐桓公吃的“忠君”行为则受到强烈批判,管仲临死前就说易牙“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

这一点国外也是适用,罗伯特李本人政治立场倾向于废奴,林肯本来想让他当北军统帅。但他出于家乡的桑梓之情坚决不能带着北佬打自己老乡而加入了老家的“反贼”弗吉尼亚军团,至今都饱受美国人热爱。

而举报父亲的一代目苏联小英雄帕夫利克虽然官方各种褒奖宣传,最后还是被祖父母和叔叔联手物理超度了,可见苏联人的政治觉悟也不比美国佬高多少。

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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