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弥散出一种左右脑互博的自由主义思想。
他很明显是个自由主义者,文章最后说支持西格玛男人,因为那很贴合自由主义思想,独立、自律、只关心自己的事业。但是他又反对歧视,反对对女性的歧视,捍卫进步思想。
但众所周知,著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支持“歧视自由”,反对政府用法律和公权力禁止歧视,因为歧视行为本身就已经付出代价了。当一个企业歧视性用人,那么它就会失去潜在的优秀员工,也会失去很多顾客,那么它就更容易在自由市场的竞争中失败破产。一切都在“无形的大手”的控制下。
这篇文章其实也在暗中为歧视自由辩护了,他支持人人都组建成小团体,互不干涉。那既然如此,女性想找工作就去女性小团体找呗,我们小公司就只招男性。
这篇文章最大的幻想在于,他既想捍卫自由,但又想捍卫公平。然而两者之间从来不存在任何相关性。自由主义一旦想偏向公平,那就很容易滑向社会主义,哈耶克就是这样批判约翰·密尔的。而社会主义又会嫌弃自由主义不够公平,所以那些所谓的进步自由主义者就很尴尬地卡在两者中间,既不自由,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