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武汉大学接受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开发和传播性别与法律教科书和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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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度君 - 207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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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看你的回复 - 164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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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sky - 110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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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王 - 104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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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房赌毒 - 776 个点赞 👍
体制内的官僚们对这种事麻木不仁,对欧美施行多年的“以女驭男”的套路乐见其成,天真以为这样既能促消费,又能保婚姻和生育率,一举两得,却没意识到这玩意是能彻底动摇国本的。
或者是我自己天真了,也许放更阴谋论一点想,体制内的某些人是知道这玩意的破坏力的,知道它会拆承重墙,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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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adimirTepes - 66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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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随风 - 63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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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无此声 - 61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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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北针在行动 - 57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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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 - 525 个点赞 👍
随着事情的发展,推进.
你会发现当初武大的摆烂,恰恰变成了一次暴露的契机.
我觉得大家还在挖.
这是一场舆论战,同时也是在凝聚共识.
这不是男女矛盾,也不是性别矛盾,而是敌我矛盾,赤裸裸的颠覆活动.
我还是那句话,不比着急下结论,让事情再发展发展,也许我们能看到更多的蟑螂.
同时我们也要警惕言论,不要针对女性,而是针对汉奸!别被某些舆论机器把节奏带回性别矛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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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雨 - 469 个点赞 👍
看了这个答案,我突然意识到,论被渗透程度,东大也是个伊朗plus
如何评价武汉大学接受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开发和传播性别与法律教科书和课程 ? - 零度君的回答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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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言子 - 42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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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千年粉丝 - 384 个点赞 👍
大家是不知道文科教授都多穷,一年几十万经费的,都是国内泰斗级别的了。
一般的小教授,一年几万十几万都有,纯粹吃工资的也不少。
这种你给他个十万块钱,你让他说啥他就说啥你信不?
还真以为学文的多有风骨啊。
没想到火了,借热度上老文,老夫可是全网第一批反女全的,而且老夫反的不是田园女全,老夫直接就反真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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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yhhvvyf - 36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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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吧 - 32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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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晃悠悠 - 26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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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 26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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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道 - 256 个点赞 👍
曾接受福特基金会资助的部分中国政经界、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界名流:
1、郑必坚: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
2、尹绍亭:云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人类学系主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谢进杰: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4、张北川:青岛大学医学院教授,艾滋病防治专家,首届“贝利·马丁奖”得主,曾任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5、邓正来:已故复旦大学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翻译家。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辑刊》、《耶鲁全球在线复旦版》、《复旦政治哲学评论》、《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主编;
6、谢平: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金投资,中国投资公司副总;
7、陈旭清: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管理学院副院长;

8、何家弘:法学泰斗,中国人民大学首批“大华讲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法律语言研究所所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9、蔡拓: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0、李汉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市中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1、陈浩:公安部三级警监;
12、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
13、李勇: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二巡回法庭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
14、蒋劲松: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15、胡伟: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大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6、高尚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委员;联合国发展政策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7、吴敬琏:经济学泰斗、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政协常委兼经济委副主任、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18、茅于轼: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该所后来被取缔)
19、张维迎: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20、邹至庄:美籍华裔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教授;
21、董辅礽:已故经济学家,经济学大师。其两个著名观点:发展论和婴儿论。1984年获首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经济学家;
22、杨小凯:已故澳籍华裔著名经济学家、2002年、2003年两次被提名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候选人;
23、许小年:知名经济学家,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世界银行顾问、美林证券亚太经济学家,近年来因批判性经济观点引发争议;
24、胡祖六:经济学家和金融专家,春华资本集团创始人;
25、海闻: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原副校长、现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26、周其仁:著名经济学家,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
27、周小川:全国政协副主席,央行原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方首席代表;
28、易纲:原外汇管理局局长、全国政协常委、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会会长;
29、楼继伟:著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常委,外事委主任,原财政部部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2023年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
30、荣敬本:经济学家,已故原中央编译局副所长;
31、厉以宁:已故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学泰斗,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32、林毅夫: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院长;
33、樊纲: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会副会长、中国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
34、胡鞍钢: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国情专家;
35、吴晓波:著名财经作家,企业家;
36、张军:经济学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37、赵人伟: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
38、刘小玄: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39、哈继铭,:著名经济学家、回族,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特聘实践教授,中国国际金融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40、李扬: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学部委员、财政金融专家、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中国社科院一级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温州商学院院长;
41、陈佳贵:已故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42、江平: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法学泰斗,民商法学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3、贺卫方: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
44、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
45、于建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法学博士;
46、卢中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47、李树茁: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所长;
48、周汉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49、刘守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50、于立: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
51、庞晓鹏: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
52、孙长永: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53、杜发春: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54、徐静村:原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精品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
55、朱宇:福建师大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56、罗选民:清华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翻译与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
57、李海舰: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研究员、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58、谷源洋: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原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
59、李善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60、李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61、田春生: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济系主任,教授;
62、鲁利玲: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参与多项国际课题研究(如福特基金会、世界银行资助项目);
63、严瑞珍: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著名农业经济学家、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64、陈剑波:浙江大学天则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兼职教授。他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任职;
65、方世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文澜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北省委党校副校长、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省社科联副主席;
66、史耀疆:陕西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所长,西北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67、毛蕴诗: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原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8、夏建中: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69、郭星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
70、庄孔韶:浙江大学讲座教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71、沈明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花旗银行(中国)首席经济学家;
72、赵树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
73、邹恒甫: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学术委员会主席,《美国经济评论》、《比较经济学杂志》、《国际经济评论》、《经济学和统计学杂志》、《发展经济学》等杂志审稿人。世界银行研究部终身高级经济学家;
74、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75、叶文振:福建江夏学院副校长,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
76、董恒秋:原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经学会常务理事,云南省农经学会理事长;
77、蒋永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青年专家委员会委员;
78、詹绍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统计与社会医学教研室教授
79、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80、赵俊臣:云南省社科院研究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
81、汪三贵: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开发银行等多个国际发展机构咨询专家;十三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82、温铁军: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原院长,三农问题专家;
83、何广文:中国农业大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
84、刘静: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85、高一飞: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现任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制与经济》执行主编;
86、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87、张智辉: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家”,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秘书长;
88、毕玉谦: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法学博士。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国家法官学院教学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
89、许兰亭:著名刑事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90、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91、章武生: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92、韩嘉毅: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律协刑诉法委员会主任;
93、李傲:回族,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律诊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妇联妇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著有一系列“性别与法律”专著;
94、傅郁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诉讼法学会执委;曾任武汉海事法院法官,审判员;
95、柴静:中国内地女主持人、记者;
96、郭建梅: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大学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97、谢丽芳: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蒲公英行动发起人;
98、陈晓红,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中美福特班学员;
99、赵学军:金融学家,曾任嘉实基金董事长,中美福特班学员;
100、方星海: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
101、李稻葵:清华大学弗里曼经济学讲席教授,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创始院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02、李山:全国政协委员,丝路金融董事长、香港中国金融协会副主席、丝路规划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香港紫荆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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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度翩翩的猪肉佬 - 247 个点赞 👍
前两天我去宜兴避暑,随身也没有带电脑。今天刚刚回办公室,就打开福特基金会主页看了一下。发现福特基金会里面值得关注的点还有不少,除了前面答主们提到的公立院校性别议题资助,还有所谓的全球个人资助计划。我随便点开一个年份:

2021年,福特基金会的全球个人资助 
人群形形色色 我举几个中国面孔:
Ning女士 Xiong女士
为总统而生的人出现了 查看全文>>
萧半杨 - 24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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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邦啃烧鸭 - 221 个点赞 👍
——副标题:《武汉大学杨景媛诬告肖同学一案本质分析与真相推定》
我们有望走出一条抗击女拳的新道路,有望超越欧美(魔法对轰)、日(装死躺平)、韩(激烈对抗)。
这个新道路就是揭穿女拳的真面目,让它现原形:
女拳组织就是国内外反华势力的走狗;
女拳活动就是颜色革命;
打击女拳组织就是打击反华势力;
抗击女拳活动就是抗击颜色革命。
具体到武大这件事上:
①武大部分高层已经被反华势力严重渗透。
②武大校内女拳组织相当活跃,成为了女拳份子稳定的培育基地,从“方方”到“杨景媛”,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女拳份子和一个又一个的“打拳名人”。
③杨景媛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恶意诬告肖同学,是在向武大校内女拳组织递交投名状。
④校方最初就认为,肖同学是挠痒,不是自慰。
(插一句:男人自慰是撸,女人自慰才是摸!这个其实很好区分,男人一看就明了,只有女人才分不清。)
⑤杨景媛把对肖同学的偷拍和校方的“不作为”放到网上。
⑥校内女拳组织配合反华媒体,采用了大量一次性账号,引导了对肖同学和校方的“网暴”。
⑦在该女拳组织的施压或收买或指示下,校方快速做出对肖同学的处分书,给男方的理由是“为了降低舆论”。采用的关键词是“不雅行为”——没敢直接用“自慰“、“性骚扰”。
即便如此,肖同学一家也受到了新一轮的网暴。导致肖同学精神异常、其爷爷也“被气死”、姥爷气成植物人。
至此,杨景媛、武大校内女拳组织取得了这一场颜色革命的阶段性胜利。
⑧杨景媛打拳再次升级,拿着偷拍的肖同学挠痒视频、肖同学被骗被逼写的道歉信、学校对肖同学的处分书,将肖同学告上法庭。女拳组织为其配备了专业的女权律师、帮助其联系主审(“彪子”)、副审(“芳姐”),并与之“多次沟通”,实为施加压力、干扰审判。
按“大同订婚强奸案”的逻辑,这场官司杨景媛有很大的胜出希望——毕竟已经拿到了肖同学的“口供”——按女拳份子的说法:“你没做你写毛线的道歉信”?!
⑨校内女拳组织为了奖励杨景媛,让其狗屎一样的硕士论文“不审就过”,且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上传知网。
⑩杨景媛21年就取得了“法律工作者从业资格”,在女拳组织的运作下,又成为了“后备党员”!并送香港八大之一“浸会大学”“美美读博”。——如此光鲜亮丽的履历,如博士毕业,借政府“人才引进”的东风,成为司法系统的高官是很有希望的。
——这样女拳组织就反过来借杨景媛完成了新的“结构性渗透”。
(11)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可惜”“彪子”太坚持原则,驳回了杨景媛的全部诉求。并让其支付了50元起诉费。
(12)打了败仗的杨景媛又在网上发布了“胜利宣告”……态度极其嚣张跋扈。
武汉大学校内女拳组织也发表“伏波娃”宣言和“冻肉梗”继续声援杨景媛。
她们的恶终于点燃了网友们的愤怒。
(13)多位大神在知网上付费下载了杨景媛的硕士论文,并展开了剖析。大家逐渐认识到她的论文:“数据是假的,事件是捏造的,引用是歪曲的,文献是重复的,论点是主观的,模型是失败的,拟合是抽象的,图是自己画的,分析是错误的,结果是编的,内容是整段照搬的,大量的错别字/病语......另有各种常识性的、低级的错误,几乎犯了一篇论文能犯的所有错误,是可以单独开一堂课精讲的典型反面教材。也就能看出不是AI写的,因为AI写不出这么没有条理、错误这么多的东西。”(感谢大神“小楼一夜听雨”,总结的太到位了,直接引用,侵删)
(14)事件升级,愤怒的网友们开始要求彻查此“学术造假”一事。
更极端的网友提出武大相关领域的论文“倒查十年”。
(15)抖音主播“李然于心”因要求彻查杨景媛论文一事,半夜遭粉衣人带着民警上门吐金句:“不要因为你的正当行使权利而造成他人不利的后果”。——看来是被打到要害,某些人怕了,慌不择路、急不择言了。
(16)胡锡进发表貌似公允实际和稀泥的视频。胡锡进表面要求杨景媛道歉,但话里话外隐含着对杨景媛的包庇。
比如他说“在这场舆论风波中双方两败俱伤”;
说:“由于杨某也被开盒,也承受了激烈的舆论风暴”。
——是她自己上传一审判决书时不小心暴露的个人信息,不是被别人开的盒。再说她是“施暴者”,她被网友追责能够与肖同学的被网暴混为一谈?
感情老胡把她当成另一个受迫害者了?!
另外他说:“所以这件事对双方来说,都需要一个终结。老胡个人希望,这件事能够在学校作出应有的纠正(指“撤销处分和道歉”)和杨某改变态度后结束。”
——感情杨景媛的狗屁论文咋个过审的就不让提了?!
——教育不公才是更大的雷!
——老胡抓小放大,的确是和稀泥的行家里手。
最新的一期,胡锡进不承认杨景媛的论文有问题,说:“至于那篇论文是不是有网友指出的那些毛病,以及那些毛病是否足以启动对该论文的再核查,相关裁量权显然属于武大,我认为武大应该进行内部评估,然后做出重不重新审核该论文的决定。”
——感情网友的监督权一下子就被剥夺了?!还让武大自查自纠?一审在基层法院,二审应该在中院好嘛?让一审法院负责二审?它能审清嘛?!
(17)武汉大学终于表态:
关于“杨某某诉肖某某案”的情况通报:近日,“杨某某诉肖某某案”一审判决后,引发社会关注。学校充分尊重司法判决结果,全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真诚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监督和批评。学校高度重视社会关注问题,已组建工作专班,正在对肖某某纪律处分、杨某某学位论文等进行全面调查复核,并将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学术规范作出相应处理。
看来老胡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再次精准地判断了事态的发展——由武大自查自纠。说实话,我对此不太信任。我认为武大会“抓小放大”,避开最重要的问题。如派专案组就更好了。
(18)最新进展——引用“张梓朕”的文章,侵删:
有博主在小红书发帖称,香港浸会大学在7日内会对杨同学作出处罚。
“这个事情已经闹到学校高层了,今天刚得知的消息,大概率是退学处理,对本消息来源保密 ,但是确保本消息99.999%为真。”
博主还说如果这消息是假的,他会销号,也会道歉。
(19)最新进展——大量女拳份子纷纷跳出来声援杨景媛,有的继续用一眼假的谎言摸黑肖同学,有的在校内官网上继续盛赞伏波娃,有的不承认一审判决,说“性骚扰难以取证”——感情那二个小时的偷拍录像还不够?
…………
后续会怎样发展?
拭目以待。
但我知道,抗击女拳活动这种颜色革命,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等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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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修真 - 20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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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小白 - 20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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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虾米东东 - 200 个点赞 👍
假如我国对借武汉这件事彻底清算,福特基金会会怎么写这次资助活动的失败?
因为一个女的对一个男的裆部拍摄两小时?看到这理由福特基金会会不会以为是手下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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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挑灯看剑 - 178 个点赞 👍
都闪开,顶我上去。
我把中国地区涉及女性、妇女、宗教的全给筛选出来了,各位老少爷们自己看,看一看、瞧一瞧啊。

不要想着举报啥的,涉及中国地区的,我全都爬下来了。
另外,建议不要跟着整个表格,去挖他们的研究成果。发现有雷的。要向大学举报,很有用的。
千万不要向中纪委、中宣部举报某某大学不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疏于防范,被外国势力渗透啥的。因为这是刺刀见红,不是隔靴搔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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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afmaof - 14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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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馨 - 12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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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无奇 - 10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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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宫雪樱 - 98 个点赞 👍
注,涉及对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美国福特基金会(Ford Foundation)
香港乐施会(Oxfam Hong Kong)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人权研究院、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简德协会、性别性向平等协会
武汉大学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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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频 “女权之声”创始人,长期在境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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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 武大校友,《封城日记》作者
王懿 武大新闻与传播学院校友
冯济海 南京财经大学教师
宋庚一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讲师
单波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汪诗韵 湖北省教育厅电教馆工作人员,武大校友
武思晗 武大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
复旦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同济大学
豆瓣“生活组”(70 万+成员)及其“内部组”
大规模匿名水军账号(微博、小红书、豆瓣等平台)
近期,“武大图书馆诬告案”引发剧烈舆情,极有可能是一场境外势力经过长期潜伏发育、在社会矛盾激化阶段策动的颠覆国家政权行动。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大量关于涉及武汉大学校内机构、在校学生及校友涉嫌与境外势力接触、在国内煽动极端女权思潮的信息,可整理为三条重要线索:
线索一:武汉大学校内机构接收境外势力巨额资助,为境外势力编纂有颜色革命性质的“毒教材”,培植内地代理人,在境内组织串联活动。
线索二:武汉大学校内极端女权组织网络围攻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煽动、舆论施压、人身胁迫等方式干扰正常司法程序。
线索三:武汉大学微博公众号与多家内地公众号联动,在“八一”建军节发布极端女权宣言。
具体线索如下:
一,武汉大学校内机构接收境外势力巨额资助,为境外势力编纂有颜色革命性质的“毒教材”,培植内地代理人,在境内组织串联活动。
1、多家武汉大学校内机构收受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巨额资助,按照出资方要求开设女权主义课程、研究、活动。
武汉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院、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等单位确实拿了福特基金会的钱,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学术名义,行宣扬女权主义意识形态等具有行动主义前置观念的渗透手法。这些项目已在美国福特基金会官网披露:
武汉大学自2006年起接受了福特基金会4项捐助,另有涉及到武汉大学的1项(详见5#),具体如下:
1# 为法学院制定和传播中国法学院的性别与法律教科书和课程
项目名称:For the School of Law to develop and disseminate a gender and law textbook and curriculum for Chinese law schools
受资助者:Wuhan University(武汉大学)
金额:$36,724
时间:2009
连接:112346 - Wuhan University - Ford Foundation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编写中国第一本国家性别平等与发展地图集,按性别划分关键人口特征
项目名称:For the School of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 to prepare the first Chinese national Atlas of Gender Equality and Development disaggregating key population characteristics by gender
受资助者:Wuhan University(武汉大学)
金额:$93,325
时间:2007
链接:105339 - Wuhan University - Ford Foundation3# 让公共利益与发展法律研究所研究参与大学法律服务计划对法学院学生职业选择和专业发展的影响
项目名称:For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Development Law Institute to study the impact participation in a university-based legal services program has on law students’ career choices and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受资助者:Wuhan University
金额:$46,070
时间:2011
链接:116336 - Wuhan University - Ford Foundation4# 为公共利益与发展法学院举办为期两天的公共利益法职业论坛和法律非政府(NGO)组织和法律学生招聘会
项目名称:For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Development Law Institute to hold a two-day public interest law career forum and jobs fair for legal NGOs and law students
受资助者:Wuhan University(武汉大学)
金额:$140,000
时间:2013
链接:120044 - Wuhan University - Ford Foundation5# 向穷人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并进行研究、宣传和外展活动,以推广公共利益法的概念和积极影响
项目名称:
受资助者:Center for Protection for the Rights of Disadvantaged Citizens of Wuhan University(武汉大学弱势公民权益保护中心)
金额:$242,677
时间:2012
链接:116322 - Center for Protection for the Rights of Disadvantaged Citizens of Wuhan University - Ford Foundation
注: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原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成立于1992年5月,是中国首家依托高校设立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由武汉大学法学院运营,主要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收受资助后,武汉大学校内产生大量具有严重意识形态问题的教学活动、研究作品。
大量意识形态颜色革命议题(特别是涉及性别这类敏感议题)的倾灌,培育出一大批问题学者,也就进一步孵化出一批问题成果。下图是武汉大学近年来女权主义问题课堂、问题论文的典型代表。这些成果既是以性别问题作为切入口,污名化男性、家庭、国家,挑动性别对立,分裂社会,为颠覆国家政权做思想灌输。
武汉大学课堂公然污名化男性,挑起性别仇恨,ppt左下角证明该图来自武汉大学课堂。
武汉大学法学、经济学、新闻学、传播学甚至部分工科专业出现大量夹杂极端女权主义观点的学位论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具有严重意识形态问题的论文通过了严格的学位评定流程层层审核,疑似被接收资助的校内机构“打招呼”“开绿灯”。部分典型篇目如下:武汉大学某学生以豆瓣小组(女权主阵地)为研究主题的硕士论文
还有的学位论文公开诋毁母亲、仇视婚育,将正常生育行为污名化为社会压迫。
该校个别专家学者亦产出历史虚无主义论文,遭到社会质疑和抵制:二,“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案”涉事人杨某媛的学位论文不仅存在严重意识形态问题,且有大量学术不端痕迹,后被保送至香港浸会大学读博,疑似得到境外势力系统培养。
网友对杨某媛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梳理杨某媛在社交媒体挑起性别仇视的言论 1、大量曾就读于武汉大学受境外势力资助专业的公共人物发表涉嫌反党反社会、极端女权主义、历史虚无主义言论和行为失范。
- 武汉大学校友方方1982年毕业于该校中文系,写日记爱好者。代表作是2020年写的封城日记,诋毁我国防疫政策。事后入选BBC年度【巾帼百名】。
- 王懿200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境外媒体公开称呼中国为“支那”,并恶毒地诅咒同胞,后在日本去世。
- 南京财经大学新闻学院教师冯济海:用“918事变”侮辱东北同胞,被责令公开道歉、调离教师岗。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传媒艺术学院讲师宋庚一:说“南京大屠杀”没有理论依据,只是“民间传说”,被开除教职,被曝曾参与编写多部大学教材,丈夫是日本人。
以上俩人师出同门,导师是波尔多三大传播学客座教授、美国“跨文化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新闻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被列入“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的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单波。 - 武大新闻系毕业的汪诗韵,此前被报道在湖北省教育厅电教馆工作,主持教育信息化。通过其公开论文可以查询到个人信息。[1]汪诗韵.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提升策略[J].湖北教育(政务宣传),2022,(10):21-22.。其现用微博账号为@星星与花wsyyy,还有一个号因发表反动言论被查封。
-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武思晗,在参加国际辩论赛事时宣称“中国女性文盲率70%”“每年中国死去3000万女婴”等严重不实信息。
黄思晗辩论录播画面 网友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武大师生校友的梳理 以上这些都是“名噪一时”的人物,并且每一次都引发了公众对武汉大学、“新闻学”的批评,但是每一次的风浪都未带来实际改善,且“屡挫屡犯”。
任何一个地区、组织、机构都可能会偶然产生具有意识形态问题的“个别人”,只会是极小概率事件。但如此集中地出现在武汉大学收受境外资助的机构之中,不难推测其内部已形成系统培养境外颠覆势力代理人的组织链条。
2、武汉大学校内机构、学生社团仍在以学术研讨、国际交流为名义,公开进行境内串联活动。
2014年,武汉大学珞珈公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邀请知名女权人士吕频,以“女权主义、法律人和社会变革”为题开展讲座,主办方均得到福特基金会资助。
邀请吕频参加论坛的海报 吕频是国内“女权之声”的创始人,极端女权主义代表人物,她是前《中国妇女报》妇女权益部主任,她与武大参与过WHU性别平等研究会。2012年,她策划穿涂有口红的染血婚纱照,脸上带着“伤口”走上北京街头,其旨在提升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同年策划“裸~活动”,其剃光头将照片发到社交媒体上。她还转发港独推特。她受美国NGO组织,在香港注册“香港乐施会”开展极端女拳活动对接境外资源,2015年因策划参与极端女拳活动逃往美国,后滞留。著名的朱军被污蔑性骚扰事件,就是她在后面推动的。
吕频的人物词条 我们仍未知道,这个讲座是如何将“女权主义”与“社会变革”放在一起讨论的,她们要变革什么?而与此同时,类似吕频这样的体制内宣传工作者,在此次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事件中,也暴露出其女权主义立场。《环球时报》记者刘雅婷就在其朋友圈转发丑化、污蔑男性的极端女权公众号推送。
《环球时报》记者刘雅婷就在其朋友圈转发丑化、污蔑男性的极端女权公众号推送
同时也能看到,自接受境外势力资助后,武汉大学校内产生大量恶劣的极端女权活动,形式包括游行、示威、集会等。
香港媒体披露美国开班培养内地学生成为极端女权主义代理人 组织女权活动的学生群体主要来自两个社团:性别性向平等协会、简德协会。
网友爆料性别性向平等协会是组织女权活动的主力
时至今日,简德协会仍然在公开活动 简德协会颇受西方国家重视,现任英国驻华大使吴若兰,搞所谓女权外交,其重点就是扶持武汉大学的意识形态颜色革命。公开资料显示,吴若兰在疫情期间曾访问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副校长李斐会见,国际交流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见。在这次行程中,吴若兰与经济管理学院邹薇教授和简德协会的师生代表就宏观经济情况和女性职业发展话题进行交流。而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也正是此次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案女方所在院系,也是其漏洞百出的毕业论文顺利过关所经过的第一责任人。
英国大使为何只接见经管学院教授、简德协会学生?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什么,她们又交流了什么,目前尚不清楚。
“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案”涉事人杨某媛以自杀要挟本案庭长,试图利用司法人员善心达成不正当目的。事实上,这是一种常见的海外极端组织做法,诸多以环保、女权为名义的极端组织会通过自残、声称自杀等方式到达其要挟当局的政治目的。
同时,杨某媛将她与庭长的聊天记录对外曝光,形成一种“庭长不顾原告死活”的假象,使得庭长及相关办案、审判人员陷入网络暴力之中。
杨某媛对外公开的与庭长聊天记录,试图制造司法不公假象 3、为什么杨某的底气那么足?因为她得到了具有境外势力背景的多方帮助。
其一,简德协会“替”她与法官多次“沟通”。简德协会并非具有法律咨询资质的社会组织,也与该案无直接相关,却直接介入其中。(下图)同时,也有部分网友反映审理该案的庭长遭遇“开盒”,是顶住巨大网络暴力秉公守法完成了一审判决。难以想象戕害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会在当代发生。
简德协会成员在百度贴吧承认了干涉司法的事实 其二,杨某媛的代理律师是知名的极端女权主义者和NGO组织参与者,专门为各类女权主义群体、性少数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该律师不仅不避讳,还公开接受海外反动媒体采访,抨击中国内政。(下图)
网友对杨某媛代理律师的负面事迹披露 三,一大批极端女权主义博主与杨某媛做照应,发布大量仇恨言论、极端言论、散步不实谣言,煽动社会矛盾。
2021年发生了豆瓣极端女权小组鼓励谋害男婴,以及同时有成员付诸行动,事件发生后,豆瓣小组内一片叫好,称赞凶手董某萍,这些言论都能在知乎上找到截图,后来据说董某萍以精神疾病为由逃脱了法律制裁。后豆瓣被约谈,罚款,功能整改。
一女权博主在舆情高涨期间发布要日本“杀光男性”的极端言论
一女权博主伪造判决书,被网友识破
多个极端女权账号试图将杨某媛从加害者角色塑造为“受害者”形象以混淆视听
豆瓣博主提供“造谣攻略”
一女权博主将性别议题称为“战场”,她的敌人是男性还是国家?
从8月2日晚开始一直到3日今天凌晨5多,小红书、豆瓣、微博出现大规模造谣抹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事件受害者男方当事人肖同学的帖子和评论。这些水军趁着大半夜,大规模造谣控评。(小红书搜关键词:豆瓣崩了。全是抹黑造谣贴)昨天晚上至少刷到几千个水军账号,在大规模控评造谣。都是写豆瓣崩了开题,然后开始造谣抹黑肖同学。
到了早上,这些水军账号好像销声匿迹了一般。到底是谁在操控这些水军账号?
- 武汉大学社交媒体与多家高校串联,在“八一”建军节发布极端女权宣言。
在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女败诉以及武汉大学迫于社会压力表示将处分诬告女和调查其论文问题后,潜伏在武汉大学及其兄弟院校新媒体宣传部门的女权主义者,不断黑话对外界“打信号”,释放女权主义的行动宣言作为暗示,并开始了污名化男性的新举动。同时,许多自称武大校友的人通过极端女权叙事来力挺诬告女杨某。
2025年7月27日,武汉大学微博官方账号发布“冷冻肉”事件杀男梗,以宣扬仇男主义。
武汉大学官号发布杀男梗_哔哩哔哩_bilibili
2025年8月1日,建军节当天,复旦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8.2发布)、浙江海洋大学官方微博集体发布法国作家波伏娃(被现代极端女权主义者视为精神图腾,是极端女权运动的动员符号)作品《清算已毕》中的“我能确定的是,我一定会走出困境。人生最初的十八年时光塑造了我,我不会背叛那一切”“我相信,我决定,我满意我自己”,隔空声援、站队武汉图书馆诬陷事件始作俑者杨景媛,后背是境外反动势力的串谋。
相关高校微博号集中发送同一条极端女权标语
在网民调查后发现,类似的女权主义政治“狗哨”早就在高校新媒体宣传口暗中发展了许久,即用“只有自己人听得懂的暗号打招呼”。像下图中的华中农业大学、同济大学,都曾有过类似的行为。
这种遥相呼应、暗送秋波的女权主义狗哨政治确实是颜色革命的惯用伎俩。中东颜色革命前期,都是与政治无关的所谓人权诉求,经过几次运动,它们提升了组织度,颜革就开始了,发生颜革的国家里,本土的颜革热点人物很多都是女的。
极端女权主义的国内大本营设在“豆瓣”生活组,组内有70余万人(几乎全为女性),成组织、规模地恶意散布污名化男性的言论,刻意制造男女对立的社会矛盾,且自称为“革命”。该组暴露后,后台组织人员又新设立准入更严格、更极端的内部组,目前已逾20万人(同样全为极端、反社会女权主义者),继续从事打着女权主义旗号的颜色革命。
豆瓣生活组是极端女权动员网络暴力的“策源地”,诸多女权博主账号的谣言素材取自于此
在互联网舆论外围,高校系统内的女权主义者、颜色革命势力同体制外的饭圈化的微博、豆瓣用户形成串联态势,并通过雇佣水军,一同充当女权主义等意识形态颜色革命的打手,以左右舆论走向、干扰司法、扭曲社会价值观。这些女性信口雌黄、颠倒黑白、造谣生非、死不认错、网暴开盒、宣扬杀男仇男、鼓吹全女模式,用性别理论破坏社会主义男女团结传统、分裂社会的做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毒瘤。四,线索总结与建议
三条线索是紧密联动的,这反映出一个令人痛心的事实:境外势力打着改善妇女群体发展状况的名义,实际上已经对境内高校、媒体、部分女性群体实现了思想洗脑,将其作为扰乱社会秩序、颠覆国家政权的“棋子”。极端女权主义打着政治正确旗号,公开进行反党、反国家、反社会主义的活动,并从过去的散点化、独狼式行动转化为规模化、群狼式攻击,极大恶化了国内社会环境和网络氛围,已经产生了不可忽略的破坏侵蚀作用。
杨某媛作为一个在读研究生,仅凭自身能力不可能做出如此“娴熟”“老道”的操作,背后必有“高人指点”。我作为局外人,仅凭公开信息就能推断出武汉大学部分机构已经成为了境外势力培养、联系、组织国内代理人开展女权运动的枢纽,很难想象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已经何等触目惊心。
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境外势力是如何操纵诸多高校的微博账号管理人员,在同一时间发出极端女权宣言。众所周知,任何学校都有媒体管理工作机制,不大可能是一群互不认识的人在同一时间做了相同的事,这也说明境外势力对内地高校的渗透不止发生在武汉大学,甚至可能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
境外势力渗透武汉大学、形成极端“女权”群体并网络围攻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这些极端分子在法律已有明文禁止的情况下仍公然煽动仇恨、攻击国家机关,显系明知故犯、恶意对抗。其行为不仅动摇法治根基,更企图撕裂社会性别关系,危害国家长治久安,严重践踏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党章、党内法规,挑战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应该受到最严厉的追究和惩处。
我国《国家安全法》明确将“防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列为底线红线。这些女权主义者、相关NGO及社会活动家接受境外基金会资助、煽动性别仇恨并攻击国家机关,违反《国家安全法》,亦符合《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与第一百零六条“与境外组织相勾结”范畴。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煽动颠覆、传播极端主义、编造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五条明确禁止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民族、地域、性别歧视或仇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内容。《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公众账号不得发布“煽动社会矛盾、散布谣言、歧视攻击他人”的信息。本次事件及长期以来相关事件中,女权主义者操纵水军发布“杀男”“全女社会”等仇恨信息,对公职人员“开盒”围攻,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平台亦负有立即删除、报告的法定义务
通过线索,可总结以下疑点:
- 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金被具体用于何种工作、途径?已经产生了何种影响?
- 武汉大学在过去十多年间女权运动的频率、烈度显著高于其他高校,为何学校未能遏制其发展?是无能为力还是默认纵容?
- 大量学位论文集中于女权议题,是学生受境外势力影响后的个人选择,还是境外势力按批次培养国内代理人的工作机制?
- 武汉大学等众多新媒体账号同时发布极端女权宣言,是通过何种方式组织行动的?为何她们的行动能够绕过、或者通过学校的意识形态审查?
- “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诬告案”受到来自校内女权社团、NGO背景律师、网络女权社区、网络女权博主的有系统、有规模、有组织的舆论策动,向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手段极限施压,这种“大兵团作战”是如何被组织起来的?
全文提到的各类证据均取自网民自发挖掘收集的信息,在提交以前未得到官方辟谣。希望这些信息能够为占牢意识形态阵地、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决策支撑。境外势力对我国的渗透可能正在以前所未见的方式进行,但只要我们及时发现、有所作为,一定能打好下一场国家安全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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