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仁至义尽了,
透露了稿件已经基本写好,而且确实要发,
一个这样体量和身位的大媒体,
发出来的新闻稿,会有一种“盖棺定性”的威信力,
尤其是这样一种力度加到一个年轻人身上。
所以记者给了一些“后门”,
告诉她我稿件里有哪几个点是关键事实,事关整个事情的定性,
你给我回答的时候可以适当为自己辩白,或者给我一个不一样的说辞,这样我会让你稍微不那么难看。
这些机会她抓住了吗?
显然没有。
反复在和记者掰扯,所谓的隐私权。
如果她那么在意隐私,大可以设置一个白名单,不接任何陌生电话。
而接了电话,回应了几个关键信息,对记者来说,发稿的新闻学伦理和事实要件就已经足够了。
这一点在后续的聊天中,
记者也给这个硕士研究生科普了新闻规范。
并不是她那么天真的强调自己有某某权利。
最杀人诛心的莫过于记者说,

不会像你那样把别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挂网上去。

整件事情最荒诞的一点就是,
一个法学的硕士研究生,
不懂任何一点新闻道德的正确边界,不懂未经法院审判不要给别人安一个民事或者刑事的罪名,
对待隐私可以非常坦率的双标,
用一种极度粗粝的,想当然的方式去理解专业内容,
她甚至没有用学术语言解释自己口中不断蹦出来的概念的能力,
说白了就和乡野村姑一拍脑门那么活着无异,
这样的未经教化开蒙的脑子,
是怎么拿到武大的双证的,是怎么入党的,
这才是真正要令人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