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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承认辽、金的正统地位吗?

小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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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明人对元人确立的辽、宋、金三史正统体系存在不同认识,无疑是正确的;但若说明人普遍否认辽、金正统,并说这个问题的结论在明代几乎是没有争议的,恐怕与史实相去甚远。

实际情况是,明朝确实有人反对辽、宋、金三史正统体系,但主流观点仍然承认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可见宋、辽、金三史的正统体系未曾被颠覆。

如果不信,且听我说一件事,即关于嘉靖皇帝怒毁安都《十九史节略》之事。关于这件事,虽然《明史》和《明实录》等书均未记载,但徐学聚《国朝典汇》作了简略记述:

明嘉靖十三年(公历1534年)六月,太康县有一位读书人名叫安都,他编写了一部名为《十九史节略》的书,共470卷。
在这部书里,安都做了这样几件事:
1.指摘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的疏漏
2.将蜀汉政权确立为正统
3.批判武则天的僭越行为
4.揭示魏帝曹髦被司马昭党羽弑杀的真相
5.仅用朝代本名称谓六朝政权
6.刻意去除朱温的后梁尊号
7.以国名(而非帝号)记载宋太祖赵匡胤
8.将辽、金历史作为附录归于宋朝纪年之中
书写成后,安都将此书进呈给嘉靖皇帝。皇帝看到后说:“历代史书(的评价)早有定论,怎么能东拼西凑一些材料来妄加评议!”
于是,主管的衙门(礼部)提议“烧掉这本书”。皇帝批准(听从)了这个建议(即下旨焚毁了《十九史节略》)[1]

如上所述,在这八件事中,安都是将辽、金历史作为附录归于宋朝纪年之中,便是想否认辽金正统,但被嘉靖皇帝给驳回了。

由此可见,嘉靖皇帝哪有想否定辽、宋、金“各与正统”的意图?

萧绰

这是因为,从明太祖起,已经承认了承认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否则怎会在给北元权臣刘仲德、朱彦德二人信中说:

“从前,臣子辅佐君主向善,爱护君主始终不渝,各有不同的方法,方法也各有侧重。就像“赵宋事金”那样,安享富贵长达一百五十多年。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双方都采取了恰当的方式罢了……[2]

由此可见,明太祖在这用“赵宋事金”来劝逃居大漠的北元势力臣属于大明王朝,彼有以金朝自居的意思,可见他对辽、金的态度已经不言而喻了。

明太祖又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在给故元辽王阿札失里的信中说:

“从前,在两百年前, 中华(华夏)与周边民族(夷狄)分属不同的政权,天下格局南北分裂。 可惜后来宋朝的皇帝治国无方(失政),金国的君主也暴虐不仁。于是上天选择了新的真命天子,他从民间兴起,在北方评定叛乱,占据并统治了中原地区,最终统一了南北大地。到了他的后代(子孙)继承帝位时,却不配做君主(不善治国),于是上天再次更改了天下的运数(朝代气运),将这份统治权(天命)托付给了我。[3]

由此可见,明太祖这是把宋金并称,视为南北朝,又承认上天选择元世祖作为新的真命天子,最终一统天下,但是他的子孙却不配做君主,所以上天便把这份统治权托付给我。

之后,明成祖又在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十月,对率众来归的鞑靼名王也先土干说:

“华夏民族与周边各族原本就是一家人。朕承受上天的旨意成为天下之主。凡上天所覆盖的一切、大地所承载的所有百姓,都是我的子民。(对于他们)怎能有区别对待(彼此之分)?[4]

所以,明成祖对投附过来的蒙古人表示极大信任,将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留在侍卫亲军之中,很快引起一些大臣的担心。陈恭上疏说:

“宫廷侍卫的防范禁备应当严密,外族异类之人不宜安置在身边。唐玄宗(因重用安禄山等胡人)几乎断送唐朝江山,宋徽宗、宋钦宗(因信任金人)几乎断绝宋朝国祚,异族带来的祸患,可作为清楚的鉴戒。[5]

明成祖驳斥道:

“汉武帝重用金日磾(匈奴人),唐太宗重用阿史那社尔(突厥人),是因为深知他们的贤能。而唐玄宗宠信安禄山(粟特人),导致安史之乱、朝廷流亡的灾祸,本质是用人不明;宋徽宗则是宠信奸佞小人(如蔡京、童贯等),荒淫放纵,才招致金人入侵的靖康之耻——这些败亡岂是因为用了“夷狄”之人?《春秋》的准则说:“夷狄若接受华夏礼义,便视为华夏子民。”朕作为天下之主,普天之下只要有贤才,必当任用,绝不排斥。近代元朝刻意区分蒙古、色目与汉人、南人,只重用蒙古贵族而排斥汉人,最终灭亡,这难道不是鲜明的教训吗?[6]
萧绰

于是在这种思想驱使下,嘉靖皇帝在看了安都所上奏文以后,怒批曰:

“历代史书对正定已有明确记载,安都这家伙却收集荒谬言论妄加评议。命礼部审查此事后,将处理意见上报。[7]

礼部奉旨经过讨论以后,由礼部尚书夏言撰写了一篇反驳安都的奏文,表达了礼部对安都《十九史节略》一书的意见。

夏言在这篇驳奏之文中针对安都有关“附辽金于宋纪”的书法,指出“辽金附记,通鉴已然”,明确表示,在正统问题上,同意司马光《资治通鉴》的观点。

因为,司马光在记述魏晋十六国史事时,曾表达了他对历史上有关“正闰”之说的看法:

“我愚钝的见识实在不足以分辨前代谁是正统、谁是闰位(非正统政权)。但我私下认为:如果一个政权不能统一九州(全中国),那么它即使拥有“天子”的名号,也不过是徒有虚名罢了。无论它是华夏还是夷狄建立的、施政仁德还是暴虐、疆域广阔还是狭小、国力强盛还是衰弱,本质上都与春秋战国时的列国没有区别。怎能独尊其中一国为“正统”,而将其他政权统统贬为“僭越伪朝”呢?[8]

即认为在政权分立割据之时,不必区分正统与非正统,对待各个政权应该像对待春秋战国时的列国一样,也应该承认这些政权的合法性。

夏言在批驳安都的观点时也认为:

“南北朝时期,华夏疆域南北政权混杂,边境民众胡汉交融。若在史书编纂中强行模仿《春秋》笔法(如‘尊王攘夷’的主客之分),贬低某些史实记载,这种企图是荒谬而狂妄的!朱熹《通鉴纲目》采用干支纪年(甲子),同时分注各政权年号,不刻意区分轻重主客,这才是真正折中公允的做法。[9]

这种思想与司马光的有关政权分立割据之时不必区分正统与非正统以及朱熹所谓的“无统”之说的思想是一致的,表明夏言并没有否定辽、宋、金“各与正统”地位。

夏言在所上奏文之后,建议对安都“相应惩治,用警将来”。嘉靖皇帝看了夏言的驳奏之文以后,特令法司“从重拟罪”,并毁其书,这说明嘉靖皇帝赞成夏言等礼部官员的观点。

参考

  1. ^《国朝典汇》:“嘉靖十三年(1534年)六月,太康县儒士安都撰《十九史节略》四百七十卷,剽迁、固之失,正蜀汉之统,斥武后之奸,明充昭之弑,六朝惟存本号,朱温特去尊称,削艺祖以国名,附辽金于宋纪。至是成,进呈。上曰:‘历代史书已有定论,何得掇拾妄议!部议‘焚其书’,从之”。
  2. ^“昔者人臣致君以善,爱君有终,各有其道,道各有方,如赵宋事金,安享富贵百五十余年。此无他,处之各得其道也……”
  3. ^“昔者,二百年前,华夷异统,势分南北,奈何宋君失政,金主不仁,天择元君起于草野,戡定朔方,抚有中夏,混一南北,逮其后嗣不君,于是天更元运,以付于朕。”
  4. ^“华夷本一家,朕奉天命为天子,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皆朕赤子,岂有彼此。”
  5. ^“侍卫防禁宜严,外夷异类之人,不宜寘左右,玄宗几丧唐室,徽钦几绝宋祚,夷狄之患,可为明鉴。”
  6. ^“汉武帝用金曰磾、唐太宗用阿史那社尔,盖知其人之贤也。若玄宗宠任安禄山,致播迁之祸,政是不明知人;宋徽宗自是宠任小人,荒纵无度,以致夷狄之祸,岂因用夷狄之人致败。春秋之法,夷而入于中国则中国之,朕为天下主,覆载之内但有贤才,用之不弃,近世胡元分别彼此,柄用蒙古鞑靼而外汉人南人,以至灭亡,岂非明鉴!”
  7. ^“历代史书已有正定,安都这厮,掇拾妄议,礼部参看了来说。”
  8. ^“臣愚诚不足以识前代之正闰。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虽华夷仁暴,大小强弱,或时不同,要皆与古之列国无异,岂得独尊奖一国谓之正统,而其余皆为僭伪哉!”
  9. ^“南北混淆华壤,边民虏汉相杂,而欲摈抑史传,模拟圣经,谬妄滋甚。纲目大收甲子,分注年号,各无轻重,不相主客,其得折中之宜乎。”
魏连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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