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小,或者说基本没有太多可能。
1、改判需要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和理由。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是高度盖然性原则,要么就是杨某某能够提出证据推翻对方的病例,要么就是能拿出明确的证据清晰看到对方真的在打飞机,才有可能推翻对面的证据。这几乎是不可能拿出来的证据。
真要有这样的证据存在,杨某某和她的代理律师早就全网公开三千遍了,又怎么会靠着小视频和强迫对方写的道歉信,来作为证据起诉。
2、以杨某某这样偏激的性格,一审的时候应该就是压上了全力,也就是首战即决战,在证据还有事实理由方面基本不可能存在保留,就这样还得到了败诉的结果。当然这也可能是导致杨某某精神状态变化的诱因之一。
3、目前都还没有上诉的确切消息,就算是真的提出上诉,法院大概率也会采用书面审理直接得出结果的形式,给公众的情绪降温,而且再出现结果摇摆跳动公众情绪的可能性也很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至于说出现性别叙事那种强行改判的情况,那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没有体制的背书强行改道,挑动公众舆情,就是自爆都没有意义的事情 ,因为这个系统不会放过这个刻意挑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