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泽后谈娃哈哈风波,称双方在糟蹋品牌,此次风波对娃哈哈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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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压根谈不上是双方,纯粹是宗馥莉一方作出来的事。
香港法院的判决让许多真相浮出水面,宗老健在时候和宗馥莉,三个子女有过协调,海外20亿美元信托谁都不能动本金,三个私生子只能每年获取海外信托资金的利息,同时三个子女必须放弃在娃哈哈的所有股权和收益,且隐身。
娃哈哈集团所有股权和收益全部归属于宗馥莉,但宗馥莉也要保证信托正常运行。
宗馥莉书面签字,且同意,三子女也同意放弃所有娃哈哈股权和收益。
到此为止,宗馥莉已经大赢特赢,整个娃哈哈全部归宗馥莉,宗老的另外三个孩子只能每年分海外信托的利息。
可即便如此大赢特赢,在宗老去世后宗馥莉依旧撕毁承诺,动用信托本金,导致对方暴走起诉。宗家所有不上台面的事情全部浮出水面,
宗馥莉太喜欢吃干抹净了,用自己宏盛集团把娃哈哈集团利润全部转走,还不够,上半年还悄悄企图把千亿的娃哈哈商标打包转移到自己公司,被国资委发现紧急叫停,最后搞成大新闻上了新华社。
宗老是娃哈哈的标志,当初爱国,爱家,敬业,一夫一妻模范丈夫的金身,因为宗馥莉的吃不够,被彻底打碎,
宗老想必也不会想到自己几乎把所有产业都给了宗馥莉,手把手十年如一日培养她,而这个女儿会在自己离开世界后依旧把自己放火上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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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北 - 4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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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鸟哥哥 - 35 个点赞 👍
真是天大的笑话,自家后院起火,还非要闹到大马路上,让所有人来看热闹。
宗泽后宗庆后的三弟,最近又跳出来说话了,指责侄女宗馥莉和另一方都在“糟蹋品牌”。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实在是太有讽刺意味了,他自己难道就很干净吗?
一个连自己公司都管不明白,被法院追着屁股强制执行几千万的人,有什么资格站出来对一个年营收几百亿的企业指点江山。

他批评宗馥莉火力四开,锋芒毕露,说她不懂得做慈善,不懂得收买人心。
这话听起来,多宏伟壮丽且正直,仿佛他便是那,顾念全局、胸怀世间的长辈。
可他自己呢,名下的宗盛智能科技公司一屁股烂账,跟人搞股权转让都能闹出纠纷,让法院找上门。
一个人连自己的信誉都保不住,欠着别人的钱不还,还有脸面教别人怎么做“好人”怎么做“好事”。
这已经不是双重标准了,这是压根就没把自己当外人,把所有看客都当傻子。
他说宗馥莉不懂得怀柔,不懂得团结,
可他自己是怎么做的呢,在宗庆后尸骨未寒之时,就带头在社交媒体上公开撕破脸,指责宗馥莉“自私”、“六亲不认”。
他甩出那本族谱,怒声斥责宗馥莉,将家族内部那些最为不堪的隐私,毫无保留地抖落得一干二净。
这叫顾全大局?
这叫维护品牌?
这分明是嫌那火烧得还不够旺盛呢,自己就往上面又浇了一桶油。
他说宗馥莉雇水军为他父亲造神,又为自己打造复仇女神人设。
这话术一套一套的,听着倒像是他自己深谙此道,不然怎么能把一盆脏水泼得如此精准,如此熟练?
整场风波里,他扮演的是一个“看不惯”的叔叔角色。
今天说宗馥莉从小就自私,明天又爆料说宗庆后的孩子不止一个,后来又改口说没那么多。
他就像是一个水平欠佳的编剧,想方设法地给这场豪门之间的恩怨,增添戏剧方面的冲突。
可他忘了,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连自己债务都理不清的人,他的话有几分可信度?
再说法理,
这场闹剧对娃哈哈的影响是灾难性的,
一个品牌的价值,不仅在于它的产品,更在于它所具备的商业信誉,以及公众所给予的信赖。
商誉是什么,
是几十年如一日积累起来的金字招牌,
现在这块招牌由宗家人“亲力亲为”地拿下来,将其当作砖块一般来使用,接下来彼此朝着对方的头部狠狠地砸了过去。
宗馥莉和她那几个同父异母的弟妹在香港法庭上争夺遗产,冻结资产,追索利益。
这已经让外界对娃哈哈的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了巨大的怀疑。
公司的控制权一旦不稳,带来的就是经营策略的摇摆和人心的涣散。
谁还敢跟一个连明天谁当家都不知道的企业做长远生意?
更要命的是商标转让问题,
娃哈哈这个价值将近千亿的商标,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其权属一直显得有些模棱两可。
现在宗馥莉想将它,从集团公司,转至食品公司,这背后牵涉到,极为巨大的利益变动。
这个节骨眼上,家族内部打成一锅粥,国资股东那边怎么想?
监管部门怎么看,
这里面有没有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像一颗定时炸弹,
宗泽后作为家族成员,非但不想着如何拆弹,反而在旁边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他指责宗馥莉把业务转向她自己百分百控股的宏胜公司,有“掏空娃哈哈”的嫌疑。
这话确实戳到了问题的要害,但也暴露了他自己的真实目的。
他不是真的在关心国有资产,他是在用这个当武器,攻击自己的侄女。
他口口声声为了“公理”为了“大家”实际上每一句话背后,都透着一股子酸味和不甘。
法律上讲,公司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宗馥莉作为董事长,她的一系列改革和资产处置,是否尽到了这些义务,需要法律和事实来检验。
但宗泽后作为一个局外人,却用道德绑架和舆论审判的方式来干预公司经营。
他利用自身的特别身份,持续地向外界传递着负面信息,这一行为本身就已然是对娃哈哈品牌最为径直的损害。
一个品牌的倒下,往往不是因为外部的竞争,而是源于内部的腐烂和崩溃。
从前的娃哈哈,是国民饮料的骄傲,是宗庆后勤奋精神的象征。
现在呢,
一提起娃哈哈,人们想到的不再是甜甜的 AD 钙奶,而是剪不断理还乱的豪门恩怨,是叔侄反目,是兄妹对簿公堂。
这难道不是最大的悲哀吗,
宗泽后说双方在糟蹋品牌,他说对了一半,
真正糟蹋这个品牌的,正是他们这些打着“为你好”旗号却干着拆台毁家事情的“家里人”。
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受害者,一个仗义执言却被网络攻击的孤独英雄。
可他忘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他自己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底,比他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更有说服力。
一个连基本诚信都可能存在问题的人,却妄图占据道德高地,去评判一个庞大商业帝国的掌舵人。
这不仅是对宗馥莉个人的攻击,更是对所有凭本事吃饭、靠契约精神立足的商界人士的侮辱。
人可以有私心,但不能没有底线,
为了家族内斗,不惜把一个几代人心血凝结的品牌拖下水,让它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这就是最大的恶。
当一个企业的名字,和“私生子”、“争产”、“内斗”这些词汇紧紧绑在一起的时候,它的危机就已经开始了。
消费者会用脚投票,资本市场会用脚投票,一个失去信任的品牌,离深渊只有一步之遥。
宗泽后先生,收起你那套看似悲天悯人的说辞吧。
你每一次貌似公正的发言,都是对娃哈哈品牌的一次凌迟。
你不是救世主,你只是这场悲剧里,一个不那么光彩,甚至有些滑稽的角色。
与其有时间在网上对别人指指点点,不如先想想办法,怎么把自己那几千万的窟窿给堵上。
一个连自己都活不明白的人,就别总想着去“教”别人怎么活了。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暖暖 - 8 个点赞 👍
还纠结什么私德的建议别来讨论了。
她整个家族差不多是千亿的规模,到了这规模,作为掌权者,家族利益才是第一位的,而不是纠结什么私德。
啥私德比得上百亿真金白银?就她最近的操作,带给家族的损失可能不止百亿,你管这叫明智?
天天吵18亿或者21亿的,私生子只能拿利息,不能动本金,而且要求对方放弃国内所有财产(主要是娃哈哈)的继承权,和其他财产相比这些钱算啥?宗老头并不笨,他这套就是古代继承制的思路:嫡子拿走大部分财产和继承社会地位,庶子分些土地房产收租。
现在长公主不履行承诺导致对薄公堂,宗老头不光彩的过往被曝光,不但可能引来上级部门介入,还有那么多竞争对手虎视眈眈,都等着分食娃哈哈的市场份额,自己一系列做派还导致和公司元老派撕破脸,上台后和杭州gzw的关系也很糟糕。
此等处境说成危如累卵也不为过,二代要是都像她这么蠢,那可真是春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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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兵 - 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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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尚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