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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披露宗家「信托案」细节,宗庆后立下两份遗嘱,均未将宗继昌等列为受益人,如何解读?

li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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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很长,反复读了将近一个小时,感谢香港的司法制度,让我等可以一窥顶级富豪最隐秘的家事和财事,但我想说的是,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其实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宗馥莉哪怕赢了诉讼,也输掉了最核心的东西,娃哈哈这个品牌的可信度,和她本人在公众面前作为“掌门人”的形象。

而从香港高等法院8月1日正式裁定冻结汇丰账户资产来看,她在第一回合,的确是败了。

这场纠纷,说到底,并不是简单的兄妹之争,也不是你我之间的继承权拉锯,而是中国式家族企业传承中最难处理的部分:家族信任、治理结构、国资背景、法律边界,全撞在了一起。

先说一下这次香港高院的裁定。

法院冻结的是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香港汇丰账户中约17.99亿美元的资产,这家公司是宗庆后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2024年2月2日起,其唯一股东就是宗馥莉。

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定期存款和一些固定收益产品。

从法院文件看,原告是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他们声称是宗庆后和杜建英的子女,严格来说是“非婚生子女”,他们递交了三份关键文件:一份宗庆后亲笔书写、委托设立信托的便条;一份正式《委托书》,明确委托宗馥莉设立信托;以及一份2024年3月14日由宗馥莉和三人共同签署的《协议》,确认信托设立安排。

按这个逻辑,钱原本就不是宗馥莉一个人的。

她是名义上的股东,但资产是代持。

协议里写得很清楚,设立三个不动本信托,每人七亿美元,仅能动利息,不能动本金。

而这份协议,也是宗继昌三人对宗庆后遗嘱安排不提出异议的交换条件。

从这里你就能看出,这不是什么“临时抱团争产”,而是精心布局的谈判交易,是一次互相认同基础上的资产划分。

甚至一度,宗馥莉都同意了,她在委托书上签了字,也给了确认函,还启动了与信托公司(先是恒泰,后是TMF)的沟通流程。

可问题是,她迟迟没签设立信托的正式文件。

各种借口都有,说对方草稿不合适,说自己还在协商条款,说要改受益人范围,把自己子女也加进去,说要作为信托保护人拥有“终止权”……一句话总结,她想掌控最终的解释权和财产权。

到了这一步,原告当然不信她了。

所以他们做了一个关键动作,起诉。

不是在杭州,而是先在香港动手。

因为他们知道,这笔钱在香港,信托架构也在香港,想保住它,必须从源头下手。

于是有了这一轮冻结。

这种冻结不是永久性的,而是为了配合杭州的后续诉讼,但它明确向外界释放了一个信号:宗馥莉不再拥有这笔资产的“绝对支配权”。

再说遗嘱。

宗庆后在2024年2月2日立了两份遗嘱,一份针对境外资产,一份针对境内资产。

两份遗嘱都没有提及宗继昌三人,所有受益人是宗馥莉、她母亲施幼珍、宗庆后的母亲王树珍。

听上去像是铁板钉钉了对吧?

但问题来了:这两份遗嘱都没涵盖建浩公司和汇丰账户的资产,而这些资产,正是“信托”计划的主要部分。

法官在判决中也明确指出:遗嘱是背景信息,不是这场官司的核心。

这场官司的核心,是协议的效力,是宗馥莉有没有依法设立信托,是她有没有履行委托人临终的意志。

从文件上看,宗庆后明确写了:“先办继昌婕莉的,信托只动利息,不动本金,非婚财产,配偶不纳入受益人。”

这样的语言,不是口头传说,是白纸黑字。

而宗馥莉也在那天成为建浩的唯一股东,并签字承诺按计划设立信托。

现在她反悔了,不承认“手写指示”,拖延签信托契据,还提议加入自己的子女,甚至在汇丰账户资金未完成划拨前就转走了108.5万美元。

被问到时,她说那是“基金认缴”,是以前投资项目的延续。

可问题是,那个基金项目压根和信托无关。

而更深一层的隐患,其实在于这笔钱是不是“宗庆后的私产”。

这部分资产挂在宗庆后的个人名义下吗?

不是。

挂在BVI注册公司建浩名下。

建浩的法人从2022年起就是宗馥莉,董事也是她。

那她用这些钱,是不是就不算动用宗庆后的遗产?

理论上可以辩。

但原告抓住的是代持结构和信托委托意图,他们说:你虽然是法人,但是为我们代持。

那有没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这是大家都不愿深说,但明摆着的问题。

娃哈哈集团并非纯民营企业。

46%的股份由杭州上城区国资平台持有。

剩下的股东除了宗庆后宗家人,还有娃哈哈职工持股会代持的5%。

这么说吧,宗庆后去世时,宗家掌握的不过49%,在公司里甚至不算控股股东。

可是这些年来,宗家从来不分红,利润去哪儿了?

没有公开财务说明。

而汇丰账户里的钱,17.99亿美元,接近130亿人民币,是怎么从娃哈哈体系内“流”到BVI注册公司名下的?

宗庆后一分钱工资没领,他是靠什么将资产“搬”出去的?这里不涉及国资吗?不需要问责吗?

宗继昌在提交的陈述书中直言,宗馥莉控制着娃哈哈十余家子公司,逐步剥离集团核心资产,控制权、话语权全掌握在她手上。

公司多年未进行分红,利润被“技术性转移”。

虽然这些话在判决中未被采纳为直接证据,但它传递的现实已经很清楚了。

这场官司赢不赢,已经不重要了。

宗馥莉已经输了,输在了三个地方:

第一,她失去了公众对她的信任。

原本人设是“宗庆后亲传女儿”“娃哈哈接班人”“女企业家代表”,但现在整个社会看到的是她反复拖延、拒绝签字、私下操作、转移资金,甚至公开反对父亲生前安排。

第二,企业的品牌受伤了。

从宗庆后去世到现在,娃哈哈直播数据暴跌、电商平台销量下滑、渠道方暂停合作,“娃小宗”新品牌招商受阻。

一场家族纠纷,直接拖垮了品牌势能。

第三,她的控制权也正在被动摇。

杭州国资已经开始介入调查,职工股权代表要求重新审视管理层结构,如果她失去企业经营控制权,那信托也好、遗嘱也好,都将失去意义。

更残酷的是,她哪怕最终赢了官司,也只是证明:她有权不执行委托书,不履行信托设立义务。

可她不能否认的是,她破坏了宗庆后留下的“最后一点家庭秩序”。

家族企业最怕的不是利益纠纷,而是失信。

信,散了,就真的什么都保不住。

今天的宗家,就是在告诉我们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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