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传说之中的骑虎难下
说实话,我现在看到那个杨某某那副桀骜不驯的嘴脸就想吐。
说白了,这种人才是真正的极端利己主义,为的都是自己的前途。
继续举报,我已成功。
需要警惕按闹分配和和稀泥做法,这种鸡毛事情越多,闹事也会越多。

最恶心的是有的媒体还说双方都受损了,这不共情受害者,怎么还给加害者念起经文了。
说白了,还是因为司法判决有时间成本和滞后性。
而大学的处分却给的快速到达,所以现在就弄得骑虎难下,两边不是人。
还是老老实实,尽快处理吧。
不要让受害者太难受。
鲁迅先生说了损着牙眼儿要求别人公平的人,这种人切莫深交。
一句话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既然有了法院的判决,法院的判决也有相当的说服力。
那么就赶紧把这个东西给扭转过来,而不是说自己拖拖拉拉的把自己的脸一再拉在地上。
其实你这个事情最主要的水落石出之后不应该保护这个男同学的权益吗?
而且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对于这种涉及到这个男女关系之间的,包括是这种很多的事情,不要急着的,也不要急着这样处分,最后搞得就很难收场。
因为法律审判具有滞后性,这也是很多时候要强调看客和观众要等子弹飞的意义。
正常的一个案件走到法院流程来说,他这个3~6个月都是有可能的。
而这个新闻事件他早就发生了,在发生的那一刻就被点爆了。
尤其是这种涉及到性骚扰的案件。
但是成都地铁上那个男生就被网暴之后,他现在来就是控诉宣判胜利这个影响力跟当时被污蔑被诽谤的影响力也不是一个层次。
因为很多时候围观群众都做出表态了,直接开始手撕,结果判决大相径庭,这就是啪啪打脸。
这个事情和成都那个男生偷拍地铁一样,都是观点先行,自己输出一下意见,结果发现是错的。
这个事件里面更离谱的是直接揭露个人信息开盒和最早处分,所以没有什么两败俱伤,最早崩溃的就是这个男孩。
第一,受损最大的就是这个男的,没有之一
毕竟现在都多长时间了,判决才出来,网暴也早已落地开盒。
数月后,肖某某的母亲晒出就诊记录,声称“孩子是湿疹复发,隔着衣服抓痒”。
网络舆论在“罗生门”中失控。肖某某被“开盒”,照片被制作成花圈、遗像,生出“官二代、富二代性欺压女生”等传言,全家遭遇网暴。事后不久,他被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被精神病院建议收治入院。一些认为事件“反转了”的网民,对女生杨某持续辱骂和调侃,她同样受到网暴困扰。
第二,这也说明了学校的处分非常离谱,同时对真人掀起来的网暴行为也更加离谱。
如同直接开盒到了公民的名字,年龄,这就侵犯了个人信息。
肖母称,杨某帖文中透露了肖某某的姓氏、学院、年级、双学位专业、辅导员姓名等信息,导致肖某某身份迅速被锁定、曝光;杨某发帖质疑肖某某“有权有势”干预武汉大学的调查,引导网友臆想出“官二代、富二代性骚扰女大学生”的故事,导致肖某某被网民“开盒”,全家遭遇严重网暴。
记者了解到,该案曾两次开庭。法院认为,肖某某当时的行为无法被认定“自慰”,有抓痒的高度可能;事发场景开放,周围有人员走动,两人事发两小时内无交流,都曾离开后重回座位,无法认定肖某某针对杨某有性暗示或者性挑逗行为。因此,肖某某行为不构成针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与性相关的骚扰行为,杨某的指控不成立。
第三,在公民信息和不是性骚扰的基础上,应该处罚网暴和开盒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