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败诉,言之过早,但估计最终还是大概率败诉。
最重要的不是冻结,因为冻结只是程序而非结果!
但香港法院披露的三份文件很要命:
第一,宗庆后手写的成立信托。的文书,


第二,宗馥莉承诺为三个私生子成立信托后,建昊交给宗馥莉,


第三,宗馥莉承诺继续成立信托基金,三个私生子放弃与宗馥莉,合法妻子,宗的母亲争夺其他财产。


这三份文件,很要命,因为
第一,证实宗庆后本人有成立信托的意愿和行动,
第二,宗馥莉有成立信托的合同义务,其中一份还是对其父亲宗庆后的承诺。完成信托后,建昊公司在汇丰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存款和资产归大小姐所有。
第三,长公主顺利继承股份,是协议中,私生子们放弃了股份继承权,只保留了信托权利。
以上三份文书,相互关联,互相印证。
然后,长公主毁约了,对其父亲毁约,对私生子毁约。
私生子们反过来两手:
第一,在香港争取信托权益,
第二,在大陆争取信托之外的财产继承权利。
感觉长公主翻车了,香港和大陆的官司大概率要输了
香港的是普通法系,承认事实信托,不要求必须有书面信托协议。有了三份文件,大概率是认可事实信托的。并且信托与是否是私生子没关系。
大陆这边应该是违约之诉,但是增加了亲子关系鉴定,就有了变数。
就看能不能在判决之前和解!
拖得时间越长,对公司越不利,眼看今年的纯净水销售旺季就要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