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手写的委托书里,给的人是两个中文名字,但是没有标注姓氏的人。没有写他们姓宗。
可是,那三个自称私生子去香港法院申请冻结资金的美国人,他们的名字是英文的。
美国政府给的出生证明纸和ID证明,护照,驾照上都只会写英文名字。
他们没有可以证明自己中文名字的合法证件。
他们自称自己叫继昌,捷莉也好,都只是他们自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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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明这份手写委托书是真的宗庆后的遗嘱的一部分。
真的具有法律效应。
各位真的叫继昌和婕莉的网友们,你们有福了。
宗大善人给你们发21亿美金!!!!!!
你们姓什么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份遗嘱没有写明姓氏。
你们的名字真的叫继昌和婕莉,而那两个美国人的名字是纯英文的,他们的中文名是自己取的。
你们拥有的户口本证据比那两个自称自己叫继昌和婕莉的美国人的法律有效性要高非常多。
你们的名字是整个中国政府背书的,那两个美国人是自己口头自称的。
户口本是纸质证据,天然的比俩美国人的口头证据优先啊。
叫继昌和婕莉的网友们,你们继承宗庆后21亿美金的优先权要远大于那两个美国人!!!!
你们要明白,你们提供不了你是宗庆后的后代的证明,这俩美国人现在一样提供不了。
你们甚至是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宗庆后的后代的。
因为根据这份手写的委托,这份委托上根本没有要求受赠方是宗庆后血缘上的子女后代!!!!!!!
你们只要拿出户口本身份证,证明自己叫继昌或者婕莉,无论你叫林继昌,陈继昌,杨继昌也好,你都有权利继承这份高达21亿美金的遗产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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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份手写委托书如果证明是真的宗庆后写的,并且有法律效力。可以当成遗嘱来使用。
那么这份手写委托书有三大漏洞。
第一,继昌和婕莉没有标注和宗庆后的关系。所以不需要是子女和父亲的继承关系。
这属于遗赠。富人去世后向社会遗赠部分财产这些是有先例的。
第二,继昌和婕莉没有标注姓氏。姓什么不重要了。
第三,这份委托书的乙方是宗馥莉女士,也就是说,宗馥莉女士是全权委托,只要宗馥莉女士真的给点钱给这些户口本上叫继昌和婕莉的网友们,就可以宣布自己已经完成了委托。
假设我叫继昌,我只要21万美金,剩下的二十亿九千九百七十九万美金,我可以签字不要了,转赠给宗馥莉。
那俩美国人连签这个协议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他俩是英文名字。就算他俩现在转中国国籍,时间也是遗嘱订立之后,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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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扯一个更讲法律的。
如果这份委托书中,转移资金到香港的行为是违法的。
那么这份委托书的所有内容就都不需要证明是不是合法的了。
遗嘱或者委托书当中涉及违法犯罪内容的委托,都是无效的。
如果这21亿美金是娃哈哈的公款,用公款给这两个叫继昌和婕莉的人发钱这件事就是挪用公款,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此委托书可以正式宣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