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起来很简单:校方当初为了所谓“维稳”,选择罔顾客观事实,拿没权没势不会闹的普通学生当耗材,在所谓“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收拾不了女拳还收拾不了你?”的官僚主义思维下蛮横草率做出处分决定,没想到引发众怒引火烧身,平时高高在上的校领导没一个敢出来背锅,结果成了现在的局面。
2023年10月武汉大学仅用了48小时就对肖同学作出了记过处分,结果现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否定了杨某某的性骚扰指控,从效力上来说,人民法院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国家审判机关,其做出的生效判决在我国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终局性效力。也就是说,校方给肖同学的所谓校内处分是不足以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对抗的。如果校方立刻撤销处分并道歉,等于直接承认了当初的调查草率、处理失当,自己扇自己大嘴巴子。而且这种纠错不仅涉及事件当事人,还会引发对当时做出处分决定的涉事学院领导、辅导员甚至校领导相关负责人的追责问责,更要命的是,因为武汉大学对肖同学的处分,已经造成了其本人抑郁,家庭成员死亡的严重后果,真要追究其来,以滥用职权罪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刑事处罚也是很有可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种“纠错惰性”在一些大型机构中并不罕见,因为担心连锁反应和更大的声誉损害。毕竟严重后果已经造成,真要较起真来,纪委监委介入,相关责任人要面临的大概率是党纪政务重处分,甚至要面临牢狱之灾。
校方自始至终存在将问题冷处理的鸵鸟策略,说穿了就是侥幸心理,认为关闭评论区、隐藏通报就可以阻断负面舆情的扩散和发酵,期待公众注意力随着时间推移而转移。这本质上是一种 “重维稳、轻公正” 的短视思维,试图用技术性手段切断舆论监督渠道,而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站在武汉大学的角度上看,迅速撤销处分等于直接承认错误,必然会被解读为管理能力的巨大缺失,受舆论影响左右摇摆,进一步损害其权威性。个人推测他们是希望在所谓的“内部复核”完成后,找到一个体面的,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下台阶,结果装死式的拖延持续消耗了该校公信力。
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曾回应事件处理需“等上级安排”,这被新华社批评为“向上甩锅”,暴露了该校部分干部缺乏担当、明哲保身的心态。在面临如此重大的舆情和决策时,校方可能确实需要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沟通甚至等待指示,但这与其作为百年名校应有的独立治理能力和责任担当是严重不符的。
该起事件现在已经被贴上性别对立的标签并引发了巨大的舆论浪潮,任何一步处理不当都会引发新一轮的舆论风暴,现在看来,校方这顿大嘴巴子大概率是非挨不可了,毕竟只能在“集美小仙女”和“下头国男”中选择站队其中一方,然后必然被另一方指责为偏袒。同时,杨某某的学术不端质疑及其后续发展,如香港浸会大学博士拟录取资格已被移除等衍生问题,也增加了校方彻底梳理事件的难度和谨慎性。
个人的意见,其实无论从道理还是从程序上看,撤销处分并道歉其实并不难。法院的判决已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这本质上是尊重司法判决、纠正自身错误的举措,没什么不能说不能提的。校方所谓的全面调查复核,在已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其首要任务更应是依据司法结论果断纠错,而非成为拖延的借口。
在我看来,校方目前的选择是将内部面子和短期稳定置于程序正义和公信力之上,产生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官僚主义和逃避责任的思维惯性。这种思维导致了武汉大至今学仍未正式公布复核结果,也未撤销对肖同学的处分,而校方隐藏处分公告、关闭微博评论区等行为,仍在持续引发批评。
事实上,抛开一些极端情绪化的言论,公众和舆论的核心诉求非常清晰,一是尊重司法判决,立即撤销对肖同学的不实处分并公开道歉;二是对杨某的学术不端嫌疑进行公正调查和处理;三是反思并完善校内投诉调查和处理机制,避免因舆论压力而仓促行事,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能够挽回武汉大学颜面的真正出路。个人希望武汉大学能尽快拿出勇气和担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做出符合程序正义和高等学府精神的正确决定,真正维护自身的百年声誉。
大学的声誉,建立在真理和正义之上,而非对错误的坚持和沉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