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太懂的一点,为什么会有烂尾楼的存在?
商品房的本质就是一个商品,不应该是先交定金,商品造好了再给尾款吗?
你买车不就是这个逻辑吗?你听说过烂尾车吗?
你可能要说,不先付钱开发商哪里来的钱盖房?
我就纳闷了,你开发商没钱你当什么开发商?没钱你自己把钱凑好再来盖啊,你不盖有的是老板盖!
现在首付+你的房贷,本质上就是全款买的这个房子
现在是你钱给了,商品没给你,这不就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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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挺逆天的,评论竟然有人觉得这不是诈骗!
购房合同走的是商品房的模式,到了交房时间没交房是不是违约?是不是诈骗?
而且,既然是期房,那合同里面写烂尾楼就用户自己承担,有本事把这条加进去啊,看用户还买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