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第一句——这不叫诬告。
如果证据真实到这个地步都叫诬告,诬告这个概念恐怕连太阳都遮住了。
第一,显然她对胜诉的概率过度乐观了。
她做出这个决定前,应该是没有咨询过什么资深的专业律师的,仅仅因为自己是法律专业,就轻易的认为当前手上的证据已经是铁证如山,无可置疑。
这对司法实践的不可预测性想得实在是太天真。
对方很显然是受过专业律师的精心指导的,所以后续报案也罢、在公安局的证供也罢、后来在法庭上的供述也罢,都存在非常明显的纪律性。换言之,她是在以一介法律生的浅薄实践在面对专业的辩方团队。
这两边的实力差距有多大,你可以看看辩方律师的身份地位。


这位控方律师不但履历远不如辩方对手,而且还是一个外地人。对法院法官的审理风格、裁判倾向、司法理念的理解天然的远逊于对手,尤其是这位律师很显然有鲜明的主观议程,这会导致她天然的有产生主观偏见和利益冲突的潜在风险。
什么意思?就是从她的角度,她会有意无意的无视或低估败诉的风险。在实践中只要她稍微偏偏头、适当的闭一下嘴,她的当事人就根本无从发现这种低估。
事实上,选择律师是一门非常复杂的技艺,而原告这个选择犯了无数的大忌,从一开始就会导致胜诉预期极不可靠,然而却很难及时察觉到风险。
如果她选择了负责任的律师,一开始检查完她手头的证据,就会在最初的阶段就建议她放弃诉讼企图。
甚至,如果她自己的法律素养到位,那么一开始在取证阶段,一个老练的法律工作者就绝不会在获取认罪书这个阶段满足于“对姐姐做了下流的事”这种极其业余而含糊的表述。
杨连质量如此低劣的取证都觉察不出问题,很显然的处在一个过渡傲慢而过于自信的状态。而恰恰是这样的心态,会导致她如果接触了其他律师,一定也会不满意这些律师给予的中肯反馈,认为“不宜起诉”的建议是“男权帮凶”。
这就已经推开了通向最后的悲剧性结果的大门。
她的傲慢是这整个个人重大挫折的根源,虽然这是年轻人——尤其是未经社会历练的学生的通病——但社会无情、天道无亲,不会因为你有“年轻”这张牌而给你什么优待。
事实上从判决书内容上也可以看出——控方律师在控辩攻防上的成果几乎为零,判决书几乎没有任何控方的贡献痕迹。
控方律师在如此长的准备过程中没有为自己的当事人主动梳理和准备任何新鲜的呈堂证供或控诉逻辑,反观辩方律师,提交了多少新鲜证据?
这是显而易见的怠工行为,但被傲慢自信遮住了双眼的原告却毫无警觉,这就几乎已经注定了这场诉讼的结果。
第二,过度迷信舆论的力量。
原告自己有一个非常严重的自相矛盾——寻求司法的救济,然而却不相信司法救济的有效性。有劲没有向影响法官意见上使,但却向影响社会舆论上使。
这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撇开法律专业应有的专业信念不谈,纯粹的从权谋机制的赤裸理性上讲——要么你信不过张三就不要把命运交到张三手里决定,要么交上去了,最重要的就必须是、只能是张三,而绝不能再浪费精力去说服李四王五。因为一入诉讼,即使竭尽全力还难逆料结果,何况你还分心二用,甚至主次颠倒呢?
说得直接一点——一旦你提交立案,继续诉诸舆论,尤其是在法官看来怠于自己的控辩责任而去诉诸舆论,这本质上就是藐视法庭。法官不是吃电池的硅基生物,这么做天然就在把法官的潜意识推向自己的对立面。
然而你反观辩方,为什么我说辩方有鲜明的纪律性?因为辩方在这过程中严守律师安排,一个字都不多说。上了法庭,也给一个字废话也不讲,一点可供利用的废话都没漏。
这么长的时间,辩方都用在了打磨证词、情绪准备和证据组织上,加上这类涉及学生、初犯的刑事案件,中国司法一向都有偏向谦抑、宽容的历史传统,现在这个判决堪称毫无意外。
原告不但对此毫无认知,而且原告律师显然也没有为自己的委托人尽到预期管理的应有责任。何以见得?因为如果做过这样的工作,原告就不会在败诉后如此情绪冲动,行为失控。
第三,即使以争取舆论支持本身的战略与技巧而言,当事人也非常稚嫩。
平心而论,当事人作为一名处境孤立的在校学生,已经算是有相当“优秀”的公关意识,例如在她最初的公开信中,她隐去了若干可能被诉泄露隐私的风险细节。在最初发现异常知道先取证后对质,也知道对质需要留存有效录音文字证据。
如果不看别的,拿这当“训练赛”看,说不定还可以在同龄人中拿一个优。
但是在真实的舆论环境里,在真正的战场上,“比别的菜鸟新兵多一些战术意识”并不能抵消敌人毫不留情的机枪火力和步炮协同战术。
要有效的构建与公众之间坚固的、经得起挑战的、健康的关系,以至于可以提高趋利避害的概率——注意,这方面无论你是什么样的天才英杰,最多也只能谈一个“提搞概率”而已——那是需要起码通读中国文化史、思想史、近代革命史、新闻伦理、公共关系、zz哲学……等等一系列不花二十年苦工根本看不到头的功底的。
做民权运动的推动者,不能光看到青史留名的荣耀,这不是杂志访谈吹嘘的所谓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便宜事。
认为老百姓的思想简单、反应很容易预料,自认为可以用简单的手段控制民意走向,光是这个心态,就要招致自然法的迎头痛击。
没有对群体意识流变的复杂性的敬畏,你甚至连上场落子的资格都没有。
这种能力,正常而言要靠在一名久历风雪的前辈身边随侍浸淫,见生见死,三起三落才有可能得窥门径。
如果没有这样的导师存在,那么第一代的导师是怎么来的?
一将功成万骨枯,从无数倒下的同行者中幸存下来的。
耳闻目睹无数的出师未捷身先死,完全靠着幸运和自己的坚韧,躲过了一些,扛过了一些,活生生在战场上顶着机枪学匍匐前进,学不会就死——就这么来的。
你想当推动女性合法权益的先锋,这不是坏事,这都当然是你可以选择的人生道路。
但是这一选择绝不意味着世界会对你网开一面、高抬贵手。
不要误以为我在说“只要学富五车,练出高超手段,就可以无害通过”。
你错了,历史所屡屡见证的是这些知识,技能,历练仅仅只是用来帮助你牺牲得有价值的,而不是来教你毫发无伤、安享荣耀的。
你要选,选择的只能是自我献祭,而不能是登坛称圣。
当着外人的面,我会坚决的维护你捍卫女性合法权益的初衷。
因为这是中国必须补上的历史缺课,是人类文明发展到这个阶段,天下共主必须有的领袖责任,这个问题绝不比环境保护、各国主权平等来得次要。
这也是cpc自诞生以来主动承担、百年来无时或忘、矢志不渝的历史使命。
但这绝不意味着对你的要求会放松半点。
恰恰相反,那些现在看似狂风暴雨的网暴对你根本无关痛痒,甚至不需要理会就会自然消散。
上面写的这些批评,才是你真正要正面面对的拷问。
你如果认为这是“欺负”“屈辱”“吹毛求疵”,那么你最好现在就回归日常生活,学一点专业技能,老老实实过好自己的安稳人生。你放心,这些东西看似声浪滔天,其实不过转瞬既逝,过不了一两个星期,ta们自然会转向新的目标,了不起一两年以后,甚至没人会记得这事,根本不足以真的影响你一生。
真的要做你初衷想做的事,这些话对你就是无价之宝。
这话不仅仅是对这位杨同学说的,还是对所有对正面积极推进女性权利的意愿者说的。
做好事,比做坏事更需要专业和纪律,更需要自律和忍耐。没有这个觉悟,仅仅因为贪恋荣耀而轻动,现在的结果只不过是家常便饭。
这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因为这背后是自然法,而不是什么“恶劣男性的邪恶攻击”——不是说不存在这个因素,但这其实是轻佻亵渎这严肃使命带来的结果,是自然实现这个惩罚的执行机制而已。
根源不消,百祸丛生。
但是你们也不必为女性的前途感到悲观,真正保证女性权利不断提升的其实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转变,历史会自然而然的召唤足够多的必要人选来完成ta自己写好的剧本,这不是任何人力所能阻挡的。
要应召赴宴,就不要有侥幸。
若不能,置身事外也无不可。
就说到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