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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图书馆诬告事件当事女方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像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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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和朋友聊到武大这个案子,她说了一句话让我愣了好久的话:“证据不足不等于诬告啊,性骚扰本来就很难举证。”

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这个逻辑听起来这么耳熟?哦对了,因为我们只在性骚扰案件里才会听到这种说法。(说实话,女方后续那条博文让我破防了,我第一次这样看到赤裸裸的人性之恶……)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

你在公司茶水间听到同事A愤愤不平:“我上个月在全部门面前指控B偷了我的项目方案,结果老板调查后发现是我自己记错了。现在B竟然要求我道歉,还说要告我诽谤!凭什么啊?我又不是故意的,这顶多算是证据不足,又不是诬告!”

你会怎么想?

大概率你会觉得A这人真不要脸吧。明明冤枉了人家,还这么理直气壮。

但神奇的是,把“偷项目方案”换成“性骚扰”,某个群体的反应就变了。突然之间,“证据不足”就有了道德光环,指控者即便错了也成了需要被理解的一方。

这合理吗?

让我们把话说得更直白一点

假设我现在站出来说:“我怀疑我的同事贪污。”

纪委来了,查了,什么都没查到。

这时候会发生什么?大概率我要因为诬告陷害被处理吧。没人会说“哎呀,可能真的有,只是证据不足”。

再假设,我说邻居虐待动物。

媒体、居委会来了,查了,猫好好的,是发情期在叫。

这时候呢?我多半要被邻居告诽谤,赔礼道歉是跑不了的。

但是,当指控变成性骚扰的时候,画风就变了。“证据不足”突然就不等于“诬告”了,反而成了一种“虽然没证据但我相信你”的委婉说法。

这合理吗?

我们来算一笔账

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应该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你的自由止于他人的权利开始的地方

你有举报的自由,但你没有诬告的自由。

你有说话的自由,但你没有造谣的自由。

你有维权的自由,但你没有侵权的自由。

这个道理,放在任何领域都适用。那为什么偏偏在性骚扰这件事上,我们就选择性失明了?

有人说,因为性骚扰难以取证。

可是等等,贪污就好取证了?做假账可以做得滴水不漏。 虐待动物就好取证了?动物又不会说话。 家暴就好取证了?都发生在家里四面墙内。

为什么这些领域,我们不会因为“取证困难”就降低标准?

诬告零成本,带来的是什么?

经济学有个基本原理:当一件事的成本趋近于零,而收益为正的时候,这件事就会泛滥。

当诬告不需要付出代价,甚至还能博取同情、达到报复目的时,你猜会发生什么?

更可怕的是,当虚假指控多了,真正的受害者说话还有人信吗?

这就像狼来了的故事。村民被骗多了,真的狼来了也不信了。只不过在现实中,说谎的孩子不用承担任何后果,被吃掉的是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武大这个案子,恰恰证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法院判了,不构成性骚扰。

按理说,事情到这就该结束了。错了就是错了,该道歉道歉,该反思反思。

可是没有。

女方非但没有任何歉意,反而变本加厉,发了那条引爆舆论的动态。这说明什么?说明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会有任何损失。

输了官司?没关系,舆论场上我还能赢。

被人质疑?没关系,总有人会说“宁可信其有”。

毁了别人?没关系,反正不用负责。

这种有恃无恐,不就是因为我们司法体系的纵容吗?

真正让人心寒的,是那种理所当然

最让我觉得可怕的,不是个别人的恶意诬告,而是某些人对这种双重标准的心安理得。

好像“证据不足不等于诬告”是专门为某些指控量身定做的保护伞。 好像法律的公平原则,在某些领域就可以选择性失效。 好像被诬告的人,活该自认倒霉。

这种理所当然,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已经习惯了不公,甚至开始为不公辩护。

真正的平等,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我一直觉得,真正的性别平等,不是给某一方特权,而是让所有人在同样的规则下竞争和相处。

如果我们真的相信女性和男性是平等的,那么女性就应该和男性承担同样的责任。包括诬告的责任。

给女性在诬告上的“豁免权”,本质上是在说:女性是弱者,所以可以不讲道理。

这是保护吗?不,这是侮辱。

真正的保护,应该是建立一个公正的系统,让真相能够被发现,让恶意能够被惩罚。而不是简单粗暴地站队,不是预设立场地偏袒。

我们需要的是什么?

很简单,就是一视同仁。

诬告他人偷窃要承担什么后果,诬告他人性骚扰就该承担什么后果。

证据不足在其他领域意味着什么,在性骚扰领域就该意味着什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该有例外。

这不是要求特殊对待,恰恰相反,这是要求不要特殊对待。

当每个人都知道诬告是有代价的,他们才会在开口指控前三思。这对真正的受害者来说,反而是保护——因为人们会更相信那些敢于承担责任的指控。

关于一点自己的想法

我始终相信,一个良善的社会,应该既保护弱者,又不纵容恶人。

可是当我们打着保护弱者的旗号纵容诬告时,我们创造的不是一个更安全的社会,而是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

武大这个案子,撕开了一个我们不愿面对的真相:在某些领域,诬告已经成了一种特权。

这种特权存在一天,公平正义就缺席一天。

这种特权存在一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少一分。

别等到有一天,当你成为下一个被诬告的人时,才想起来问:为什么证据不足不等于诬告?

那时候,可能已经没有人会听你说话了。


ps:当然有人可能会和我说,如果证据不足等于诬告,那受害者会难以发声,这确实是问题,但是我们要做好平衡,不能出现本案中这种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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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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