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到香港教育署受理回信,待回信

尊敬的香港教育署相關負責人:
您好!
本人現就楊景媛(女,漢族,內地身份證號:622923199908280826)涉嫌惡意誣告及相關行徑,向貴署作出舉報。據了解,該生目前已被香港浸會大學錄取。
楊景媛曾就讀於武漢大學期間,於2023年7月11日在該校圖書館內,以懷疑對面男生肖某某「隔空性騷擾」為由,暗中拍攝5段總長約4分50秒的視頻,強迫對方書寫道歉信,並將事件公開至網絡平台,引發超過10萬人次瀏覽,直接導致肖某某遭武漢大學給予記過處分。
經法院詳細調查,肖某某母親提交的關鍵證據及醫學意見均獲採納,最終認定肖某某的行為「無針對性」且「非出於性目的」,不構成性騷擾,並於2025年7月25日以(2024)鄂0191民初4030號民事判決書駁回楊景媛全部訴求。然而,楊景媛在敗訴後不僅公開聲稱「絕不道歉,因自己無錯」,更得意炫耀「保研成功」「即將讀博」,甚至揚言要向肖某某申請的所有院校投遞所謂「舉報材料」。
此等惡意誣告行徑,嚴重損害他人名譽與權益,已造成極其敗壞的社會影響。楊景媛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學術誠信與道德操守的底線,其罔顧事實、濫用舉報權的習性,現既已被香港浸會大學錄取,即將進入香港教育體系深造,勢必對本地教育環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一方面,可能導致校園內師生陷入無端指控的恐慌,破壞教育場域中最基本的信任與尊重;另一方面,此類有違誠信的行為若未被正視,將嚴重衝擊香港教育界長期以來堅持的誠信原則與道德標準,削弱社會大眾對教育體系的公信力。
基於上述事實,本人懇請貴署對楊景媛的過往行為展開全面徹底的調查核實,並依據香港教育界的相關準則與規範,對其已被香港浸會大學錄取一事進行審慎核查與相應處理。若放任此等缺乏基本道德約束之人進入本地教育體系,不僅是對無辜受害者的二次傷害,更會向社會傳遞「誣告無成本」的錯誤信號,最終危及香港教育的根基與聲譽。
期待貴署秉持公正,妥善處理,以維護香港教育環境應有的清朗與尊嚴。
舉報人:[閣下姓名]
聯絡電話:[閣下電話]
電子郵箱:[閣下郵箱]
香港教育署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