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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图书馆诬陷性骚扰事件」一审宣判,不能认定性骚扰,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竹意清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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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一点,这件事情唯一的受害者是那个被污蔑的男生,不要用“两败俱伤”这种混淆是非的词来降低另外一方的罪孽。

2023年,女生(当时研二)强烈要求校方按照性骚扰处理男方(当时大一),学校多部门经过调查,不认可性骚扰,于是女生借朋友公众号发文,瞬间引发全网对男生的网爆,男生社会性死亡后续可以用家破人亡来形容(有男生家属因为这事抑郁离世)。

尽管武大不认可性骚扰,但迫于舆论压力,依然给予男生记过处分,理由无。

2024年,女生毕业后起诉男方性骚扰。

2025年,也就是今天,法院判决性骚扰不成立,驳回女生全部诉讼请求,女生发文表示这个判决没给她留活路,不想活了。

想补充三点:

(1)按照学校监控视频时长显示,两人交涉时间为26分钟,女方对外公布的录音只有16分钟,是缺失了10分钟的。

男方很软弱,没有偷拍女方,但在对方咄咄逼人的气势下,竟然在第一次检讨书里写了“拍了姐姐”。

(2)在今天之前,没人知道这个女生是谁,是这个女生败诉后突然把男方姓名,详细到户的家庭地址无打码全部爆出来,也忘记给自己的姓名打码,大家今天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她却说,男生家庭开盒她,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简单来说,是因为女生起诉男生性骚扰,男生那边才知道她是谁。如果她不起诉,男生那边完全不知道她是谁,因为她用的是朋友公众号,男生家庭那边通过合法途径最多只能获取到她朋友的信息。(也许是迫于朋友的压力,她选择起诉,这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很确定:如果她不主动起诉,男方是无法知道她是谁。)

(3)为什么男生没有先起诉女方,而是女方先起诉男方?是因为男生无法获得女方的个人信息,原因在第(2)点已经说明。在男方家庭愁眉未展时,女方刚好起诉了男方,男方才知道了女方的信息,因此男方家庭开始应诉,应诉完之后,男方家庭可以顺利起诉女方。

另外,男生目前状况很差,需要家人轮流守着,以防出现意外,对于他来说,这是无妄之灾,这是一生的伤害,无法愈合的!

最后,强烈要求女生向男生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强烈要求武汉大学撤销处分并向男生道歉!还有,既然污蔑属实,又发生在学生时期,是否可以要求学校对其做出处分?

只管通信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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