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德军和昭和日军的最大区别就是纪律性
换纳粹德军干的坏事,基本都是奉命干的。上面让屠杀就屠杀,让放火就放火,让抢劫就抢劫。
只要上面一句话,说把整个地区图光就图光,说秋毫无犯就秋毫无犯。
完全就是一群不打一丝折扣的执行高层一切命令的冷血机器军团。
昭和日军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他们做的所有兽行基本都是在上级的“放纵“下自己干的。
日军指挥层从来没有下达过对南京屠城的命令。日军高层的指令仅仅是杀死战俘,并没要求杀戮平民。
所有对平民的罪行,都是基层日本士兵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果。
所以把日军的战争暴行通通归罪于“军国主义”实际上并不是很准确—基层日军的大量战争暴行根本就不是来自高层的授意,甚至很多时候高层对此也无可奈何。
这就导致战后对日军罪行的审判和清算实际上做的并不好—被送上法庭审判并承担罪责的基本都是高级军官,而真正执行了犯罪的基层日本兵却有很多逃脱了指控。
很多日军高官也觉得非常冤枉,他们往往辩解自己从未直接下达过对平民施暴的指令,仅仅是没有阻止而已。
比如著名的“马来之虎”山下奉文,因为被指控对1945年马尼拉大屠杀负责而在战后被处决。然而事实上实施这次屠杀的主力是日本海军陆战队,山下奉文本人根本没下过屠城命令。
明明海军马鹿干的坏事,结果最后让一个陆军的将军来负责,也真是够冤的。
我们经常说日本军国主义,然而真正应该为二战期间的战争罪行负责的,正是每一个具体实施犯罪的日军基层士兵。
真正的军国主义罪行是纳粹那样,高层一声令下,底层立刻百分百严格执行高层命令(不管是全部屠杀还是爱民如子)。而不是日军这样大多数时候都是底层肆意妄为,高层摆烂不管(甚至很多时候高层还得想办法约束基层)。
例如在武汉会战最终阶段,日军总指挥冈村宁次就担心攻占武汉后再次发生屠城事件会影响国际观瞻,特意下令第6师团不得进入武汉。
昭和日军的罪行根本就不用甩锅什么军国主义,什么一小撮好战的高层。这就是他们的民族性,二战时期的日本就是全民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