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应该享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自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定是正确的。
当然,当权者也不能因为人民群众的观点不正确就禁止人民群众表达观点。
这次乌克兰大规模游行,是因为乌克兰最高立法机构拉达将乌克兰两个反腐机关置于最高检察院领导下,而总统泽连斯基批准了拉达的决策。
我并不认为乌克兰拉达和总统的这一决策有太大问题。
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制度是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这里面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反腐”权。换句话说,反腐机关本来就应该隶属于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
以美国为例,负责反腐的是联邦调查局(FBI) ,联邦调查局受总检察长领导,而总检察长受总统领导。
那么FBI和总检察长是不是无法纠察白宫以及内阁其他成员的违法行为?还有独立于行政权的立法权和司法权呢。上次川普在位期间,议院曾经两次发起对总统的弹劾,法院也曾多次判决川普的行政命令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所以,为什么乌克兰就必须有两个独立于立、司、行三权的反腐机关呢?
虽然权力应该互相制衡,但也不是越分散越好,特别是当国家处于战争期间。
16世纪-18世纪,波兰曾经实行贵族民主政治,国王、众议院、参议院三权分立,而同时代的俄罗斯则实行越来越集权的沙皇制。最后的结果是:民主的波兰被专制的俄罗斯灭国。
我在History Channel上看过一个美国历史学家说:我们比较了雅典和斯巴达的体制,然后我们选择了斯巴达。
另一方面,既然乌克兰人仍然有集体、游行的权力,为什么还需要像某些人宣传的那样,呼叫俄罗斯的导弹来打本国的征兵站呢?直接让女人小孩和老人在征兵站前静坐示威不就行了?俄宣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做不到逻辑自洽,前后往往矛盾。作为一个孝子,必不可少的能力就是有选择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