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回答

男子强奸大嫂杀害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者家属向被强奸者索赔 132 万,为何不是向行凶者索赔?怎样解读?

八百里加急
11个点赞 👍

法律上有如此的规定,但实际上也要不回多少钱。

第一,见义勇为者被救者给予适当的补偿

这个补偿要求的是适当,是一个限定的数字。

因为见义勇为是一个出于公益心理,利他心的行为,也不是纯粹要求获利,给的也是补偿,而不是赔偿。

见义勇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约定义务也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受或者免受侵害,而实施的制止侵害、防止损失的紧急救助行为。

2023年5月10日,刘铭富家属单独向被强奸的赵某某提起了民事诉讼,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开庭之前,被害人刘铭富之子刘亮刚告诉@极目新闻 记者,此次开庭他们的诉求是判处田某明死刑,难以接受一审的死缓结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即使真能要补偿,也面对着执行不能的可能性

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然有财产但在法律上无法执行,或是被执行人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偿债能力等,法院穷尽所有可以采用的手段和措施,仍然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

这个案件里面要求赔偿的家属,现在年纪也不小了。

如果没有合适的经济条件,不要说是一百多万,即使是小型的数额补偿可能也出不来,到时候还可以有执行不能的问题。

之前也有要求补偿的,但最后只有几千块。

院依法核定柴先生各项实际损失后,判决古女士补偿柴先生7000元。郑岗解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判决生效后,古女士已经支付补偿款。律师提醒,见义勇为值得提倡,但见义勇为者也要保护好自身权益。

熊猫法律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