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作为具有中国内地身份的个人,不要使用任何中国内地签发的证件在任何根据CRS MCAA自动交换账户信息的国家/地区开设投资账户,除非: 你确为当地税收居民; 当地与中国之间签订有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且该协定的适用范围涵盖相关投资领域课税; 你确已在当地依法足额纳税。 即使在上述地区使用任何中国内地签发的证件开设投资账户以外任何类型的金融账户,也要遵循只出不进原则,即境内中资行→境外中资行(或境内外资行)→境外外资行,单向流动。 不会自动交换账户信息的国家/地区thebanks.eu/articles/countries-which-will-not-automatically-exchange-account-information 发布于 2025-07-25 11:00・日本 赞同 695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