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可以理解写条例的人把条例写得很规范,毕竟他也不可能写得不规范。
但是。。。。。我大概看了一下
这个第七条和第十一条的部分内容。
禁止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
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不得任意弃置垃圾、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产生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通道、高空抛物或者实施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等。。。
如果这个条例仅作为一个挂在墙上的规章这么写无可厚非,毕竟我不能说这些规定是错的,是不好的,相反他们很好,我强烈要求我自己的小区按照此标准对住户强制执行。
但如果作为一个要严格落地的制度。
那么群租房,城中村,甚至是部分低端老旧小区的房屋租赁市场应该是被判了死刑。
要满足上述这些规定的要求,租金至少翻倍。
如果我的认知没有出问题,中国每一个大城市应该都有数以万计的靠以上方式居住的人。
我相信落地这个政策,配套方案一定是让他们的收入对应增长填补多出来的房租。而不是赶出城市或者强制其额外挤压资金租房
。。。。
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