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下事情。
昨天晚上,昆明五华区的金马碧鸡坊一带的益珑大厦的门口车道上,一辆轿车,高速行使中,连续撞击行人和外卖骑手。警察据说是在距离事发地点很远的地方,将肇事司机控制住了。事发地就是下面这个地方(警察不是在这里控制肇事者的)。

现在具体情况知道不多。比如到底多少人受伤、严重情况,肇事司机的动机等等,还在调查。就下面这个车。





而且,估计大概率肇事车辆是在不少警车围追堵截的情况下,被逼停的。因为根据一些不一定可靠的说法(大家注意鉴别),车辆是在普吉路被逼停的,看下图,普吉路距离肇事地点的距离挺远的。

即便我们假设肇事者能活下来,那么后面量刑的话,也是难逃一死。从轻到重来看:
第一个是危险驾驶罪,这个肯定有,无论有没有酒驾或者醉驾。
如果醉驾,也就是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就是危险驾驶罪。
即便不是醉驾,但是司机在市区显然严重超速了,像这种位置的限速一般是40或者50公里每小时,他超过了估计几倍限速,那也是危险驾驶罪。
第二个,是交通肇事罪。有可能可以排除过失这类原因,比如操作失误这种,因为车速太快,不太可能是过失导致的,很有可能有主观恶意。但是也不能太绝对,也有可能是过失,比如开车技术不行等等。但是大概率所以交通肇事罪跑不了。
然后第三个,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更重。
类似车辆撞人这种事情,如果肇事者存在故意撞击的行为,比如报复社会、蓄意制造事故,等等,那基本就会被定这个罪。
还有一个可能性比较小的,如果被害者是肇事者故意报复的对象,比如两人认识,结了仇等等,那就是故意杀人罪。但是这个可能性比较小。
然后量刑。
他这个后果很严重,所以危险驾驶罪,会竞合处理,按上面的交通肇事罪处罚,因为后者适用更重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的话,对于逃逸且致人死亡的(注意这里的限定)量刑起步是七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死亡的,量刑起步是十年,特别严重的,是无期和死刑。
我们可以参考浙江宁波报复撞车案,这个案子,在车流密集路段故意撞车,威胁了公共安全。但是因为没有造成死亡,所以判了十年。
还有一个,就是前几年的广州醉驾冲撞案。
醉驾司机在步行街冲撞人群,5死13伤。那个最后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了死刑,已经执行了。
所以也是难逃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