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人知道《清晰法案》了,但还少一个,美国其实搞了三个法案,它们之间相辅相成。
《GENIUS法案》在联邦层面为锚定美元的稳定币明确发行和运营规则。
《清晰法案》旨在明确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监管范围,为加密货币市场提供明确规则。
最后是《反对央行数字货币(CBDC)监视法案》,它禁止美联储未经国会授权直接发行央行数字货币。
简单说,《GENIUS法案》制定玩法,《清晰法案》制定监管,《反央行CBDC监视法案》保护隐私。

前面两个好理解,第三个法案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禁止美联储发行数字货币呢!
两个考虑,一是怕官方能监管、限制虚拟币交易,二是怕央行的数字货币会击溃其他虚拟币。
其实能说得通,虚拟币由市场发行、使用、运行,只要不犯法,央行凭什么盯着看着?它本身就是为了排除央行才出现的,如果有问题,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发行、运营方有技术冻结和追踪虚拟币完成监管需求。
而央行直接下场发数字货币,谁能比它有信誉?这让别人还怎么玩,等于央行直接扼杀其他企业对虚拟币的创新发展。
三个法案基本完全让虚拟币合法化,全方位给予它们正常经营发展的空间。
不过有一个问题出现了,虚拟币对外汇管制很不友好。

整个虚拟币交易不在官方监管之下,洗钱、转移资产就变得不太可控了。
这还是小事,最严重的是外汇储备问题。
拿我国举例,义乌小商品档口的老板卖给美国客户价值100万美元的货,按照以往交易习惯,美国给档口老板打款100万美元,银行将其结汇,给档口老板700万人民币,而我国增加了100万美元外汇储备。
现在不一样,美国客户直接给档口老板100万美元稳定币,这里面没有中国银行的事,稳定币是谁发行的,档口老板就在谁那里有100万美元。
本质就是不结汇,当然,2012年我国就已经宣布废止强制结汇了,但不结汇规模增加,再加上金融账户逆差,我们的外汇很容易进的少出的多,外汇储备容易产生压力。

另外,用虚拟币结算的话,账都在区块链上,我国没办法掌握,双方到底多少钱成交的,怎么收税?
档口老板赚了100万美元,所得税怎么收?他账户根本就没入帐,一分钱没增加。
很麻烦,我不知道现在美国怎么收税,评论区有人了解整个征税逻辑,请给我普及一下,谢谢。
总的来说,美国法案通过之后,其他国家很可能也要被迫承认虚拟币,因为很难封堵。
光美国一家肯定不行,想让虚拟币全球铺开,还得几个大国承认,包括中国、欧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