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被视为古典的市场经济国家,盖因历代长期坚持土地私有化和商品粮政策。
当苏联政府成为土地资源的唯一处置人之后,各种资源的配置结果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1861的农奴制改革,这是俄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废除了农奴制,农民获得人身自由,但需要支付高额赎金来获得份地使用权。
斯托雷平土地改革(1906-1911):在俄国末期,彼得·斯托雷平推行了一系列土地改革措施,旨在打破村社制度,鼓励土地私有化,允许农民退出村社并拥有自己的土地作为私产,可自由买卖。
十月革命后的土地国有化(1917):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政府颁布了《土地法令》,宣布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不需赎金,所有土地归国家所有,成为全民财产。这一举措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关系,标志着从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
集体化运动(1928-1933):在斯大林领导下,苏联开始了大规模的农业集体化运动,个体小农经济被强制性整合为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这一过程伴随着暴力和强制,许多抗拒集体化的农民被镇压,土地、生产工具和牲畜被收归集体所有,严重打击了农业生产力,但也为苏联式的工业化提供了资源积累。
赫鲁晓夫改革(1953-1964):赫鲁晓夫时期尝试改善集体农庄的效率问题,推行了一系列农业改革,包括划分农庄为更小的生产队、鼓励种植玉米、放宽对农民私人副业的限制等。尽管这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并未根本解决农业问题。
勃列日涅夫和戈尔巴乔夫时期的调整:继续对农业政策进行微调,如增加对农业的投资、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等,但均未能彻底解决集体农庄体制下的低效率和激励不足问题。
叶利钦与普京时期的俄罗斯土地政策:
叶利钦执政时期推行了激进的"休克疗法"经济改革,土地政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1、 土地私有化改革:1991年12月27日,叶利钦发布《关于俄罗斯联邦实施土地改革紧急措施的命令》,强令解散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将土地按份额分给农民。1993年10月27日总统令明确规定土地所有者有权买卖土地,土地证书可作为拥有、使用和支配土地的凭证。
1993年俄罗斯宪法第9条第2款首次确立土地私有制合法性,规定"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可以成为私有财产"
普京时期的土地政策(2000至今):
普京执政后对土地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更为系统的管理体系:
1. 主要政策内容
"远东1公顷土地法":2016年起实施,俄罗斯公民可在远东地区无偿获得1公顷土地,使用5年后如得到开发可转为私有财产。
退伍军人土地政策:2025年推出政策,退伍军人可在顿涅茨克等四州申领1-3公顷农用地,耕作五年后获得产权。
外国投资限制:2020年土地法修正案首次允许外国人购买农用土地,但设置多重限制(单块≤50公顷、禁止边境地区等)
2、政策特点:在继承私有化基础上进行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