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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氏三兄妹在港起诉文书曝光,法院已对宗馥莉发出临时禁止令,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还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li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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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是紧急临时禁制令。要求宗馥莉7天内披露财务状况。

说明三兄妹既不是汇丰银行这个公司账户的股东,也对他没有任何实际控制权。

宗馥莉作为公司控制人,本来也不需要对他们披露公司资金财务状况。

所以他们只能采取紧急禁制令,让法院要求宗馥莉披露。

同时这也很清晰,这笔钱目前在汇丰银行的公司账户里。

无论当初套了多少个公司,这笔钱从境内娃哈哈公帐走到汇丰公帐,都是经过外汇管制申报审核披露,手续齐全。这笔资金当初的经营目的绝对不可能是为了成立信托。

同样,如果三兄妹对这个公司账户没有实际控制权,别说他们现在只有老头的录音,他们就是拿出十份遗嘱出来,也不可能把公司资金拿去成立他们的信托。谁去完成这个转账动作?宗馥莉?可能吗?

我不能理解的是,如果这个事情没有被曝光,那剩下的三亿美金还有可能注入。现在被摆到明面上了,外汇局这么可能会批准宗馥莉把娃哈哈的三亿美金分红转到境外,目的是去给三兄妹成立信托???别说这本身违法,娃哈哈的国资委会允许?太匪夷所思了。

我只能盲猜,三兄妹是纯美国背景,他们对中国的法律完全不熟悉,这是完全建立在美国家族企业和家族信托深度绑定的概念下才会做出来的事。

信托成立的条件,资金到位不说,你还得说明资金来源。18亿美金,三兄妹就算说这是老头自己的钱注入公司的,他们也得证明这是老头的收入。但即使娃哈哈没有上市,老头在国内的所有收入都是机构可查的。5万一年虽然不可能,但18亿美金,至少现在宗馥莉绝对不会给他们出这个证明。

这鬼打墙一样的折腾,就除了便宜了律师不知道还能便宜谁。

加一句,网传宗馥莉的108万美金是支付娃哈哈越南货款,那就是坐实了这是公司行为,这笔钱也就是娃哈哈的海外资金。网上说的国有资产流失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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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i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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