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郭德纲的太平歌词,里面有一句让人印象深刻:
说“好良言难劝该死鬼,慈悲不度那自绝人。”
这个今年18岁的小伙子是安徽人,五月参加了高考。
他高考后一个月跑去合肥找工作,网上认识了一个大哥,说有个“好活儿”给介绍。
什么工作呢?
叫他去云南“送货”,而且对方垫付机票。

这“孩子”18岁,不是8岁。
但凡一个有点法律意识、社会经验的成年人。
给你几千块,让你“去云南送货”,你去不去?
哎,他就愿意去,还拉了两个同学。
母亲明确说了,是他先结识了“大哥”,再告诉的同学。
那么,他知不知道自己干的可能是违法勾当呢?
肯定知道。
因为他自己和妈妈说,这趟是去送“犀牛角”,三天就完事。
当然,这仅仅是他和母亲的说辞,实际大哥和他说的是不是“犀牛角”,存疑。

首先,犀牛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买卖犀牛角是刑事犯罪。
从境外带入境内,更是“违法走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这是中学生都有概念。
《我国的珍稀动物》是人教版小学三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的内容。
哪怕这几位男生纯洁的可爱,不认为自己实际可能被安排的是“毒品”等更严重的违禁品。
仅仅是从境外带货犀牛角,也是能蹲几年监狱的刑事犯罪了。
但他们显然没在意。

是不是这个男生上学上傻了,纯洁的可爱,连互联网都没接触过呢?
也不太可能。
因为父亲说“儿子喜欢打游戏,手机每个月流量都很高,还是爸爸付款。”
可见男生是有丰富上网经验的青年,仅用“淳朴的山里娃”是不能开脱的。

再看他和同学的聊天记录。
家人报案后,警方找同学谈话,了解到他可能也怕出事,一直在和后方同学联系。
聊天中说自己在这里和对方“接头”。
正经生意谁用“接头”这种词。
很明确他知道自己干的多半是违法的勾当,只是没想到“货物”是自己。

而且很显然有一定反侦察意识。
在聊天记录中,谈到其他两位同学的时候,他不提名字,用更麻烦的字母缩写来代替。
显然是考虑到了万一自己被抓,给警方取证制造一定阻碍。
还和同学制定了备用预案,如果自己失联,应该什么时间通知谁。
这个通知显然不是报警自救,否则直接说“立刻报警”就好了。
从对话记录看,应该时他感觉会出事,模仿电影的情节,自己去交易,让两个同学在近处等,一个同学在合肥做后援中心。结果前面三人一起都没能回来。

这些细节都进一步证实了他知道,自己干的可能是违法的事。
但显然,他认为自己能“拼一下”,冒着风险把钱挣了。
这种情况,就算中方联系了缅甸都很难回来。
对面答复一个:“涉嫌在缅甸非法交易保护动物产品。”
使馆都没法弄回来。毕竟过去运犀牛角是他自己承认的。
另外,新闻说“高中生”,给大家还是学生的感觉。
但实际上,他高中已经毕业两个月了,
严格来说,不是“高中生”,而是“有高中学历的成年人”。
在成年人的世界,大家都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在这条路上,其实他一直有机会回头。
从开始,得知仅仅三天时间,就能至少挣回三个人的机票还有丰厚的报酬这么不合理的生意。
到后来,意识到了这是和珍稀保护动物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旧参与进去没报警。
最后,避开家长,给同学发送线索所托非人。(要是如实告诉家长可能还被劝住。至少能早发现及时报警。)
这么一系列“骚操作”下来,把自己送过去了,家属想起联系人民警察了。
当初有人拉他参与违法犯罪,准备走私犀牛角时候,怎么想不起报警呢?
这次要是没出“意外”,真走私犀牛角成功了,他会报警么?还是下次再干一票大的呢?
非要定性,他这是主动加入了走私保护动物的犯罪组织后,被“黑吃黑”了。
虽然一开始的“走私犀牛角计划”大概率是个幌子。
目前人都出去了,警方又能做什么。派“战狼”去营救?
万一因此牺牲边防战士,值得吗?
也就是发个警告,提醒下还没出去的本国同胞,不要再犯傻了吧。
往好处想,
也说不定人家是在雨林里和当地人正围猎犀牛呢,才没回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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