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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公司被质疑电缆质量不达标,记者采访时遭抢夺打砸摄像机,打砸者已被刑拘,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夏知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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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摄像机是不对,这是要做牢的!但记者也不全是白莲花吧?[doge]

刚开始企业负责人就明确表明他生产的线绝无问题(有没有问题不论,自有部门去证明),记者拿出了消费者的检测报告(非多方认证确认的报告,单方报告),负责人反诉检测报告中的不合格线缆不能确定是他公司生产(话糙理不糙),并一直建议记者和消费者投诉消协市场监督或起诉!并一直表示他话己经说完(实际上作为生产经营企业确实可以结束谈话了,拉扯太多无意义),希望记者离开他的生产经营区…[蹲]个人觉的到这为止,企业负责人做的一点毛病都没有!(至于后面检测产品确实不合格,那是另一个法律问题了)[飙泪笑]后面因为记者拱火(负责人说你再用摄像机照我,我砸你摄像机,记者说你砸试试?)或天气火热等多重因素导致事态不可收拾是另外一回事了~[蹲]个人认为记者的监督权也应有界线,企业或个人也有拒绝的权利,记者只要据实报道或提交有关部门,并不一定要矛盾激化!据实报道,观众自有评价!实际上记者可以用更专业的方法处理此类消费纠纷,和消费者一起去市场监督投诉,要求市场监督调查批次质量问题(这时候那张没有三方确认的检测报告就有用了),然后盯着市场监督处理这件纠纷的进程就完了~没有必要自己强当审判员~

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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