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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环球时报》将大连工业大学李欣莳被网络曝光的行为称作“游街”?

Daw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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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国内集美们的牛掰之处!

这件事发生在国内,国内有管辖权,而且中国和乌克兰有引渡司法合作协议,国内也有执行权。

那个外国渣男明显侵犯了李某隐私,并明显犯有侮辱罪和种族歧视(在网上发布还属于加重情节),李某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

这对于李某和国内女性,才是减少恶劣影响,维护声誉的最佳策略。

但国内集美们偏不这么做。

对外国渣男,无论是李某本人,还是那些女拳大律师,系统内的知心大姐姐、网路大v,妇女报和环球报,就没吱过声。

可一旦国内有人指责李某行为不端,这帮人就一下子气愤填膺地发声了,各个精神十足。

说什么“游街”。

真论游街,谁有那个外国渣男在网上向全世界展示李某卖弄风*的录像严重?

而且,国内曝光李某姓名,是因为李某装死,拒绝接受处罚,才不得不公示处罚,这和那个渣男的行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你们但凡拿出讨伐国内男性十分之一的本事讨伐一下外国渣男,他们也不至于这么嚣张,你们也不至于得一个牛排的称号。

代马依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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