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双杀#
开除一个,或者两个都开除。
这不是有规定在此吗?
还有什么怎么办?
你唯一要防止的是自己误判,这个你直接询问就可以了。
把双方分别叫进来,提醒ta公司有这个规定,所以我必须至少开除一个,问ta有没有这事。
这有几种结果——
1)两个都否认。
那么既然都否认,我现在就当没这事。如果我发现结果不是这样,后果严重。
于是这两个人会收敛行为。只要ta们收敛了,除非彼此职权有伦理冲突,否则就当作不存在恋爱关系处理。
2)两个都承认。
都承认,那我就捡重要性较低的那个开除。规矩就是规矩,明知故犯,爱莫能助。
3)一个承认一个不承认。
那就把不承认的那个叫进来,告诉ta另一个承认了,问ta怎么回事,有没有冤枉ta,ta刚才不承认是不是撒谎?还是承认的那个是在撒谎?
这种回去大概率分手,而且有一方会主动辞职。
如果主动辞职的不是那个一开始不承认的,那就把这个不辞职的辞退,把那个主动辞职的召回来——因为那个辞职多半是因为不想跟这家伙再碰面了。
这就不只是执行组织制度的问题了,还是一份帮人看清人的功德了。
别回头大着肚子对方要分手,那就更糟糕了。
编辑于 2025-07-26 01:06・中国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