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阵子的江西救护车事件很像,我觉得是又一件“农夫与蛇”事件。
仔细看了官方通报,简单来说这么几点:
1.药物是正经药物,药品质量没问题;
2.她们的病情符合药物适应症
3.病人也知晓相关不良反应
4.医生和药代之间没有利益输送
5.赠药确实是全免费,没有向病人收费。通报的两个病人都是自费买了 6 支药后,分别用了 60 多支和 80 多支赠药。
和我之前回答里估计的差不多:
简单来说,就是医生/药代帮病人想了个省钱但不合规的办法,结果用药出了事反手被病人告了。
医院或者药代肯定有不规范的地方,但病人这样操作,挺不厚道。
整个事件里唯一违规的就是康方的药代伪造了处方、印章和临床研究,套取了临床试验的药物。合作的药店帮忙免费储存药物,相应进行了惩罚。
这是个两败俱伤的双输结局,甚至是个三输结局。
对于药代来说,伪造一系列材料,但至少让两个病人无进展生存期延长超过半年,顺便帮人家省了大几十万的药费,放古代这都得算圣人。但违规了就是违规了。
对病人来说,这条赠药的口子算堵死了。为了再赚一笔免疫相关性肺炎的钱,非要举报说自己买到了临床试验假药,这波真就想钱想疯了?
对于打药的诊所来说,他们由于没有及时发现药物“不对劲”,没有发现处方是伪造的,所以违规打药了。在实践操作中有很多的病人会从医院带走注射药物回当地小诊所帮忙打(例如化疗后的升白针),该通告一出,你会发现小诊所其实根本没能力核实这些病人自带的药物是否真实有效,后果只能是拒绝注射,增加了很多病人的不便。
农夫与蛇具象化了。
在现在这种医疗环境下,相比于钻空子来“满足”自己强烈的助人情节,一切按照死规定来操作和诊疗才是最安全的。
挺有意思的,感觉这份通报里也在暗示这波销售人员有点冤:
经公安机关调查,康方药业销售人员实施了伪造印章、伪造医生处方签的行为,综合其违法事实、产生的直接危害及获利等情况,其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批评。
另外我还挺好奇:
该诊所为患者输液依据的处方,系销售人员冉某元伪造。该诊所存在医务人员对输注药品未认真核查、未规范书写医疗文书等违规行为
伪造的处方,诊所怎么才能看出来真假?处方又不是人民币,现在处方都是电子版开具,再手签个名字,如何核实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