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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单干能使农民富起来吗。?

陈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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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不能,但是能让农民活得稍微好一点,并且有利于后面的大规模工业化——这才是让农民(相对于之前)“富起来”的关键。

另外,之前的“大集体”最严重的问题,其实是在于一个很多人没有提到的点:不允许退出。

此事在林教授的《解读中国经济》中亦有记载。

在技术政策方面,1962年以前,采取一种“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制度安排,因此只能以规模经济提高产量,不断扩大农业合作的规模。1962年后,不再迷信规模经济,开始重视开发和利用良种、化肥等现代化农业技术,并在70年代喊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口号。

在农业绩效方面,从1952年到1978年,农作物的平均增长率是2.5%,谷物(即粮食)的平均增长率是2.4%,而同期中国人口的平均增长率大约2%,也就是说粮食增长只比人口增长快0.4%,按人均粮食占有量计算,1978年与1952年相比只增长了10%(见表)。这一增长概念形象一点来讲,也就是当时我们上大学的男生每人一顿饭多吃了几口,可以说生活水平改善极为有限。

1978-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出现到全面推广的几年间,农业增长速度由原来的2.9%提高到7.7%,快了两倍多,粮食产量的增长速度也比以前快了一倍。同时,因为从70年代开始推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增长由原来的2%下降到1.3%,这就意味着人均粮食的增长速度还要更快,打下了后来中国粮食生产“丰年有余基本自足”的基础。总之,在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业的发展绩效确实大大提高了,
从实证分析的角度,通过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也可以看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业增长的作用。从1978年到1984年,以总增长为基数100进行计算,各种投入要素的增加(如土地、化肥、机械化、劳动人口等)对产出增长的贡献是46,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制度变迁)对产出增长的贡献是47,无法解释的剩余为7。7年内农业增长了42%,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贡献大约为20%。

1978年,政府为提高农民收入对粮棉收购价格进行了改革,并承诺全收,但由于粮食的连年增产造成政府的粮食储备越来越多,有的地方甚至要借用小学教室来存放粮食,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和浪费。因此从1985年开始将统购改为订购,政府与单家单户的农民订立收购合同,价格按照“倒三七”的比例,即30%按照原来的统购价,70%按照超购价计算,这样新的订购价就低于原来的超购价,而且超过订购的部分还要“随行就市”以市场价格出售。这一政策的转变对于政府来说是甩掉了一个财政补贴的包袱,但对于粮农来说因为粮食边际价格下降,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也就随之下降。相应的,其余蔬菜、水果、畜产品等农产品的市场则放开,价格相对上升。在这种比价变化下,农民将粮食生产转向其他农产品生产,因此才会造成1984—1987年的粮食产量下降。

到了90年代末,“三农问题”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和政策界高度重视的问题。对“三农问题”的一般说法是“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然而仔细分析起来,这三个问题其实可以归纳为一个,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的问题。

首先,如果仔细研究中国的农业,就会发现农业生产不是主要问题。在1978年到2003年的25年间,农业生产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6.2%。这个速度从实证的角度无论横向与纵向比较都是相当高的。从理论上看有一个简单的规律可以参考:如果一个国家的农业能够长期维持3%的增长,就是很可喜的成绩。这个数字计算的根据是,一般国家的人口增长速度不超过2%,因为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相当小,有的接近于0,所以农业增长只要比人口增长高出一个百分点,基本上就能够满足国内需求。而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即使是在1998-2003年这段被认为是“三农问题”最严重的时期,农业增长速度也达到了4.3%,而同期人口增长只有1%,远远超过了农业增长比人口增长快1%的标准。因此可以说“三农问题”中“农业真危险”的说法至少对到目前为止的农业生产情况来说并不准确。

“农村真穷”和“农民真苦”指的其实都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我们要看到“穷”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与改革前相比,从1978年到1984年,农村的年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达到了13.9%,是城市人均收入增长的两倍,这是非常高的。从1984年以后,农民的收入虽然还在增长,但与城市收入比较起来就会显得较慢。从1985年开始,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城市收入增长速度反过来超过了农村,因此就导致城乡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见表6.3)。因此农村的“穷”是与城市相比的结果而不是与农村过去相比的结果。
生产力水平的衡量依靠的是全要素生产率,虽然我国在1962年以后引进了很多现代科技的成果,比如开始使用化肥、拖拉机,推广现代的良种(中国是最早推广矮杆水稻、小麦的国家,而且推广的面积是最大的),但是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却一直没有恢复,直到1984年全面推行了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展个体经营,生产率才恢复到1952年的水平。

从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开始,农业产出增加了很多,生产率也提高得相当迅速。但是1953年开始推行从个体生产变成集体生产时,农业生产率也增加得非常快。这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从1953年到1958年,是从个体转变为集体,农业生产率得到提高;从1978年到1984年,是从集体又恢复到个体,农业生产率依然提高了。下面我将通过分析这一现象和农业危机的联系,提出一种新的解释。
农业合作社不论在风险的承担上,还是在生产的组织上,都具有规模经济。但这种规模经济实现的一个难题就是农业生产的监督困难,因此要让一个农业合作社能够维持下去,就需要每个人进行自我监督。然而总是有一些人,对休闲的偏好比别人高一点,努力也就比别人少一点,这时如果没有办法对这些人进行惩罚,就会有更多的人选择不努力干活。这时,差别就出现了。在农业合作社中,自愿的原则是非常关键的。1956年人大会议通过了组织章程,农民所提供的土地、农具全部归公,但是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这种政策的前提下,当合作社里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努力干活时,生产率就会下降,平均收益水平就会低于单干时的水平,这时那些愿意努力干活的人发现留在合作社里越来越不划算,就会想要退出合作社。这种退社的自由一方面对努力干活的人来说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权利,另一方面对偷懒的人来讲也是一种实质的威胁。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不努力干活而造成人员不断退社,最终导致合作社的解散,不好好干的人也必须回去单干,这样就永远得不到规模经济的好处,一时的偷懒导致规模经济的永远损失实在是得不偿失,如果能让不努力干活的人预见到这一点,就能有效地防止这些人偷懒。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到了1958年的人民公社组织章程就不见了,至少在中国的农业文件中,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都不准包产到户,即不准单干。所以,从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博弈的过程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果所有人退出公社的自由都被剥夺了以后,合作社的解散或能干的人退出就已经不再是一种威胁,那么不愿意努力的人就会继续偷懒,而且对努力干的人来说因为退社已经不成其选择,所以也就会不再努力干活。这是因为在这场没有人退出的一次性博弈当中,对每个人来说不努力干才是理性的选择。因此当越来越多的人都不努力干活时,生产力水平就会变得很低。

即使在1962年大量引进现代科技以后,生产力水平还是比1952年的水平低20%左右。也就是说,在这一不利的事实面前,假说还是照样成立的。其他的假说虽然也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却无法解释为什么1958年开始的生产力水平下降直到1984年才恢复。
刺客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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