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下什么因,得到什么果。

有个大疑问,涉及将近10项罪名,居然致死我国的只有6人。还以为是自己看错,又持续看一遍,发现没问题。
想到白家这伙人,涉及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还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最主要的是强迫卖淫,还有贩卖制造毒品。
光是涉及到的案件就有3.1万,涉及诈骗的资金就有106个亿,涉及网络赌博的投资就有180亿,制造贩卖毒品就有11吨。
公安机关经侦查查明,以白所成、白应苍为首要分子的缅北果敢白家犯罪集团涉嫌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强迫卖淫以及贩卖、制造毒品等多项罪名,致我国公民6人死亡,涉诈案件3.1万余起,涉诈资金超106亿元,涉赌资金超180亿元,制造并贩卖毒品约11吨。
看到这些庞大的数字,在看到说涉及的死亡人数只有6人,就觉得有点儿不对等。不过细细想了下,也就是说这6人只是涉及到我国的。
涉及到其他国家地区的,肯定不会统计在内。所以,这个人数看起来不合理,但也挺合理。
但不管是否合理,现在白家这伙人涉及到严重的犯罪,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所涉及到的罪名,都可以让他们拉出去枪毙5分钟的那种。
从这种情况来看,不仅是白家人罪孽深重,手段残忍,残害他人。还有其他三家也是一样,都是干着一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勾当。
让整个缅甸地区笼罩在园区的阴霾,让缅北代言了缅甸,让缅甸成为了诈骗的代名词,整个缅北变成了人间的地狱。
只要进去了的人,那都是九死一生。虽然缅甸地区人心险恶,可能有去无回。但是还有很多国内的英雄好汉向往,偷渡都要去,真的就不明白了。
去了也就去了,但非得要说自己是被骗。有时候真的搞不懂这帮人到底是怎么想。
回归到法律的问题上,白家这帮人现在是插翅难飞,“死罪”难逃了。

不说其他的,光是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这两条,就够他们受的了。
致我国公民6人死亡,已经算是犯罪情节恶劣,基本上是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还有绑架罪,制造贩卖毒品11吨。不管放在哪个年代,那都是要杀头的。
特别是制造贩卖毒品这块,那就更不用说。我们国家对于打击毒品犯罪,都是零容忍。再加上数量之巨大,结果都可想而知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涉及到的是贩卖、制造毒品罪。
那可是按吨算,11吨真的不敢想。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说个题外话,这个案件目前透露是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广东地区还是比较前卫,估计不会直接吃花生米。直接打个针的这种方式,也算是给白家人最后的体面。
到时候具体怎么判决,还是以官方为准。
大家记住了,缅北四大家族覆灭,不代表电信网络诈骗彻底消亡。所以,不管是缅甸,还是缅北,都不要乱去“旅游”。

旧的四大家族没了,可能还有其他的新势力。可能诈骗方法更加隐蔽,手法更加娴熟,手段更加残忍。
明知山(缅)有虎,偏向虎山(缅)行。去了当不了英雄,可能当狗熊。熊掌和熊胆,都可能没了。
我是罗罗,希望你不要被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