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很多人所说的,作为爽文鼻祖的《基督山伯爵》里面的梗确实是后世用烂了的。但它是开天辟地的第一部极限复仇爽文,那么《基督山伯爵》的历史定位就下来了。正如蔡英文给了第一个驱离闯入台海中线共机的台湾飞官勋章,再后来常态化了,就没有飞官得到勋章了。
《基督山伯爵》首次发表于1844年至1846年,而这个时候还属于大清道光年间,第一批中国学生赴美留学。这时期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世界名著还没有出现世间,而且也都没有跌宕起伏的恩仇记这类题材。所以大仲马可谓是独树一帜,开辟了恩仇记故事的先河。
《基督山伯爵》充满了男性幻想的浪漫主义色彩,宝藏探险、奸人陷害、快意恩仇、撒币狂人、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要多爽有多爽。我想每一个男性读者都对男主角埃德蒙·唐代斯很有代入感,恨不得自己也来一番这种传奇经历。
《基督山伯爵》之所以能成为世界名著,原因除了它的开创性,还有一个就是接二连三的“巧”已经到了离谱的地步,堪称超现实主义。但是每一步都是大家希望发生的童话故事,正如文中所言,这一切简直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都没这么不靠谱。

《基督山伯爵》属于高级爽文,大仲马用壮丽恢弘的文笔掩盖了略嫌猥琐的写作动机(剧情小说或多或少都有这种通病)。同时我也必须承认,如此宏伟篇幅的巨著能让处于现代都市繁忙的读者一路跟进地想知道下文故事,那绝对是非常高超的笔力。
刚开始看《基督山伯爵》的时候带有一定偏见,认为这是探险式激情通俗小说,通常这类小说文笔不算优美。但是《基督山伯爵》干练的文字非常锐利地表达了需要着重刻画的细节,足见大仲马的文字基本功非常扎实。他的创作和文笔润色才能远高于他的作家私生子小仲马。
当然不得不说,《基督山伯爵》里面有一些很神又完全脱离现实的转折点,可谓名副其实的小说情节。第一个就是唐代斯的神级狱友法利亚神甫。
要知道监狱中的三教九流大多数都是文化水平不高的,高智商犯罪者是不会混到伊夫堡监狱地牢这份上的。而唐代斯偏偏就遇到了这么一位神一样的狱友法利亚神甫。他首先可以依靠监狱极为简单的设施制造工具甚至纸笔(瞬间穿越到《神秘岛》和《鲁滨逊漂流记》的种田爽文中),有毅力数年如一日地挖掘越狱地道(《肖申克的救赎》灵感就源于此吧),能背诵下一百五十本大部头的书籍,能讲五种现代语言,同时他还富可敌国(《海底两万里》中博学富有的尼摩船长都能叫你一声大哥),几小时内就分析出唐代斯蒙冤的来龙去脉,而这是唐代斯过去十几年都没搞明白的事情。

这样一位纯粹的小说式传奇人物,嗨嗨,就住在唐代斯隔壁。唐代斯传奇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差池,他们两个就不会遇上。这剧情实在是太惊人太巧合太不可思议了,以至于我都怀疑法利亚神甫根本就是上帝的使者为了磨练唐代斯,并为日后成为基督山伯爵做准备,故意被安排下凡到伊夫堡监狱给唐代斯做邻居的。等一切事情准备就绪的时候,法利亚神甫就很识趣地撒手人寰。一来是给唐代斯的越狱做好充分必要条件,二来是他一回到上帝那里交差,基督山的宝藏就归唐代斯一人所有而不是两个人平分了。
所以法利亚神甫出现得传奇,离开则更加离奇。以至于唐代斯逃出监狱的过程也无法复制。因为他很有可能是土葬,憋死在墓地里。或者被抛入海的时候,撞死在山崖上。即便成功入海,也会因为脚上挂着大铁球而淹死。即便摆脱了铁球,也可能淹死、冻死,被鲨鱼吃掉等等。
于是如大家所料,唐代斯成功上岸。还有比这更离谱的巧合吗?显然还有。
唐代斯越狱入海后,非常巧合地遇到一场船难。大家想想偶遇这种事的几率是多么低吧。而且凑巧的是船上无一生还,那么唐代斯就冒充船难唯一幸存者上了一艘走私船。如果来的不是走私船而是合法的官方船只,毫无疑问唐代斯准会被视为越狱犯送回伊夫堡监狱。

唐代斯找到了宝藏,从此富可敌国,依我看他能买得下法国国债。各种关于有钱人的幻想,你都可以在基督山伯爵这里找到灵感。在他成为传奇人物基督山伯爵后,又一个倾国倾城的希腊美女投入他的怀抱,而且爱他爱到心甘情愿为他去死。其实故事走到这里我们就可以宣布,基督山伯爵正式从传奇走向神话。
或许比神话更加离谱的,那就是《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或许,这才是这部作品最令人震撼的地方。
基督山伯爵的原型是鞋匠皮科。这一原型基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其中鞋匠皮科因被诬陷入狱,后来成功越狱并最终复仇。这个事件成为了大仲马经典之作《基督山伯爵》的原型。
鞋匠皮科冤案是巴黎警察局的档案管理员雅克·波歇记录下来的,他退休后写下的案情回忆录,雅克·波歇为这个故事取名为《金刚石和复仇》。
我看了鞋匠皮科的故事,真实的基督山伯爵的故事惨烈至极,充满了现实世界的悲愤。相比之下,大仲马笔下的《基督山伯爵》还升华了主题,结局相对好接受一些。如果鞋匠皮科的故事完全真实演绎,恐怕会成为震憾社会的事件。何况《基督山伯爵》这部改编于真实历史的小说在连载期间,已经引起巨大轰动了。

爱德蒙·唐代斯后来的残忍,也和皮科差不多了。让很多人不适的地方,就是唐代斯买下未来的仆人阿里一条命的时候,他明明可以在阿里被割掉舌头之前救他,却偏偏要等到这之后。或许他怕多嘴的仆人会泄露自己的秘密,这种带着残忍私欲的善心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评价。
越狱前的爱德蒙·唐代斯,越狱后的基督山伯爵,其反差之大难以置信,后者身上完全看不出前者的痕迹,就是两个极端的两种人。爱德蒙·唐代斯是纯真善良的呆子,半文盲。基督山伯爵阴险狡诈,满腹经纶才高八斗,谁也不是他的对手。
再说说基督山伯爵的那笔意外之财,已经到了浮夸的地步。或许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但我觉得再多的钱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唐代斯的财富虽多,但我觉得他还是有些过于奢侈了(我起先是羡慕,后来逐渐变成了厌恶这种毫无必要的穷奢极侈)。花起钱来有着报复社会的冲动成分,我想不出他的宝藏财富怎么会到了堪比国库的程度(国库怕是都没他有钱)。诚然,他的乐善好施令我非常感动,但我觉得他没必要买战舰还要快的豪华游艇。爱德蒙·唐代斯俨然已经成了尼摩船长(这货能轻易还掉国债),就差跟政府直接对抗了。

《基督山伯爵》中很啰嗦的一段故事围绕着维尔福的女儿瓦朗蒂娜展开的,她的“死”也套用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桥段。瓦朗蒂娜的爱恨情仇占据了很大的篇幅,很有跑题的感觉。这让《基督山伯爵》从复仇爽文走向了世情小说的范畴。显而易见的是,《基督山伯爵》作世情小说的话,笔力还差得远,因为太缺乏社会问题解剖的厚重感。
当然,大仲马也不是写世情小说的料。他是个喜欢冒险和惊险故事的男作家,充满着世俗男性的自负和妄想。这些问题在《基督山伯爵》中也一定程度地展现了出来。
总而言之,《基督山伯爵》确实是一部精彩的巨著,很适合拍摄成影视剧。很多人物形象设置得过于浪漫理想化,但此时已经不是莎士比亚戏剧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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