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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这种纯种爽文为什么被评为名著?

指针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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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老百姓就是爱看爽文。

生活里吃尽了各种苦不说,还得去小说里找虐,这不纯纯的内啥嘛。

题主拿悲剧结尾的《水浒传》跟爽文《基督山伯爵》作比较,恰恰打脸了。

要知道《水浒传》之所有能大火并名列四大奇书,就是因为它够爽呀。

好汉们一见面就纳头便拜,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一认识人就两肋插刀,一不如意就上梁山。

《水浒传》祖本成书于元末,元代文人地位极低,所谓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连娼妓都不如,就比乞丐好点。文人们无不怀念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大宋。

宋江这么一个读过几本歪书的黑胖矮矬的小吏,像开了金手指一样,可以把卢俊义这样的枪棒无双的北京首富,武松这样的赤手空拳打死老虎的盖世英雄,呼延灼这样的朝廷正三品大将,关胜这样的武圣后人、柴进这样的皇族子孙玩弄于股掌之间,让他们一个个俯首帖耳,纳头就拜。连吴用这样一个连秀才都考不上的童生,居然可以成为一个十万大军的军师。

这让当时的读者们看得无比酸爽,代入感无比强烈,宋江和吴用这样的货色都可以做到,我比宋江和吴用可要强得多了,自然更可以了。

古代中国文学创作史上有个特殊现象,就是通俗小说谁都可以任意修改,不仅抄时可以改,就是刻时也可改,所以《水浒传》流传的版本数不胜数。

但在20世纪以前,近三百年的时间里最受读者的喜爱的《水浒传》版本就是金圣叹在明崇祯十四年(1641)刊行的七十回本——《金圣叹批评第五才子书水浒传》。

七十一回以后故事,也就是梁山好汉受招安后为朝廷尽忠、流血牺牲直至消散的内容,全被金圣叹砍掉了,将聚义梁山泊的故事终止在巅峰时刻,完完全全的纯爽文。

金圣叹还自称其他版本都弱爆了,只有这本才是施耐庵的真作,是我费尽心机得到的全世界唯一古本,绝对正版,别无分号!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实在忍不住要加点注释和批点,也一并印了进去。

但就是这种爽文,才是老百姓最爱看的,自问世以来就大受欢迎,成为被读者追捧最多的版本。真正做到了市井间贩夫走卒,凡识字的差不多都会买一本,达到了“遍传天下”的效果,完全盖过了一百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的风头。

各地纷纷翻刻,金圣叹几乎以一己之力达到了《水浒传》版本的统一,也成为20世纪前传播到海外译本的唯一底本。尽管清廷多次下令禁《水浒》,还特意注明禁的是《五才子书》,也就是金圣叹评点的版本,但越禁止,反而在民间越受欢迎。郑振铎总结:“使世间不知有《水浒传》全书者几三百年。”

而那愁云惨雾的《红楼梦》,直到识字率越来越高的解放后才逐渐被大众接受成了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空有文学地位第一,但不论是在影视化、游戏化领域的拓展,还是说在国际上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都远逊于其他三部名著。

任何一本世界名著都一定是世界流行的读物,只不过在时间上可能有些错位。没有流行的支撑,所谓名著都不会靠谱。

如果被西方誉为世界通俗小说之王的大仲马的代表作《基督山伯爵》都不配称之为名著,那哪部小说够格能被称之为名著?它可以说是世界上拥有最多读者的书之一,保守估计全球总销量超2亿册。

小说的本质就是讲故事,你能想象一下,在1844年的法国,每两周就能在报纸上读到一期《基督山伯爵》连载,持续了16个月。四段式复仇(囚禁-寻宝-伪装-清算)开创类型小说范式(直到今天都被诸多小说作者和影视剧编剧模仿),三分钟一个小高潮,五分钟一个大反转,每章埋下一个梗,让读者牵肠挂肚,其连载时期便引发巴黎万人空巷,连载小说的《辩论报》一度脱销,读者为抢报纸经常发生斗殴事件。

就像现在的现象级电视剧一样,大家一起唠嗑,讨论接下来会发生剧情。尤其是在那时候很多人不识字,所以大家都会去酒吧,然后那些受过更多教育的小伙子会把那一周的章节读给其他人听。

以前在古巴和其他雪茄厂,有个读故事的人给卷雪茄的工人念书是很常见的事儿。蒙特克里斯托雪茄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因为《基督山伯爵》那部爽文巨受欢迎,工人们都爱听。

其实四大名著里的那三部话本,最早在古代市井间也是这么被职业说书人这么流传开的。

即使你把大仲马看作是一个现代的网文写手,他无疑也是顶级的。《基督山伯爵》全文约60万法语词,跟法语版《战争与和平》不相上下,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花了六年,而大仲马只花了一年半不到。更变态是他还双开,《三个火枪手》几乎也是在同一时期写完的,据《大仲马传》记载他在创作《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期间每天写作约18小时,平均下来每天要日更8000法语词(换算成汉字的话,大概是12000字),而且还能保证名著级爽文的质量。

同时代作家如巴尔扎克(每天喝50杯咖啡的主)日均约2000法语词,雨果创作《悲惨世界》时日均不足1000法语词,大仲马的效率堪称工业化写作先驱,人送绰号「小说制造工厂的厂长」,这种爆发式创作导致他后期需要雇佣代笔团队维持产出。

正如大仲马所宣称的 :“我的每分钟都像金子一样宝贵。我花在穿鞋上的时间,相当于500法郎。”

黑人混血私生子出身的大仲马成名后,自己也化身爽文男主角,拿稿费直接盖了一座基督山城堡,应邀前来庆贺乔迁之喜的客人达六百多名,盛况空前,这种盛况竟持续了几年,城堡每天高朋满座,每个月消耗三千甁红酒。后来还有英国富婆书粉为了争夺榜一大姐一掷千金倒贴他,更别说自己无心插柳生下的私生子最后也成了大文豪。

基督山城堡在经历了一个半世纪后几经易手,到1960年代,城堡年久失修,结果大仲马远在非洲的土豪书粉——摩洛哥国王哈桑二世出资将基督山城堡整修一新,改成博物馆。

正如《大仲马传》的作者安・莫洛亚所说:“关于一部作品的价值,一代人可能自欺。四五代人,五大洲的人民是不会受骗的。”

永乐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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