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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公司声明:青岛大学宿管大爷非公司员工,那么宿管大爷究竟归谁管理?他的工资发放由谁负责呢?

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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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可以用實質雇傭關係,在美國可以用共同雇傭原則

簡單來說就是實際在哪裡工作,看起來像哪裡的員工,你跟包工要不到的,都可以找最高層要。



台灣常見的案例是外包工傷或者假承攬真雇傭。

有一個台灣案例

2022/12/26 18:27

針對博客來網路書店爆發的勞資爭議,勞動部職安署北區職安中心今(26)日會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派員赴博客來進行勞動檢查,經檢視雙方勞務契約,明確規範李姓清潔工應受博客來的指揮,提供勞務與接受工作上的指導,確認雙方屬「勞雇契約」。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今日進行勞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確認事實」,雖然博客來與李姓清潔工之間簽有契約,但除了看契約內容,也須現場觀察勞、雇雙方的互動,並透過詢問雙方問題,來確認事實。

經過今日現場勞檢,勞動部已確認博客來與李姓清潔工之間,的確是屬於「勞雇契約」,此外,博客來未製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以及給予特別休假,分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與第38條等規定,除依法通知改善外,將依程序進行處分。

此外,博客來過去20年沒有為李姓清潔工投保勞保、健保,分別違反勞保、健保的投保部分,北市勞工局將分別發函通知勞保局、健保局等權責機關,並由相關機關依法開罰。

以博客來未幫清潔工投保勞保為例,違反的是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除了勞保局未來將依據博客來自僱用李姓清潔工的日期開始,至幫他投保的前1日止,計算應負擔的保險費,處4倍罰鍰,博客來還需依據李姓清潔工因此所受的損失,依條例規定的給付標準給予賠償。


查到的後續是,雙方和解,內容保密。

依照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股票上市公司或上櫃公司、資本額達8000萬元以上、或僱用人數達100人以上之甲類事業單位,若違反勞基法第38條,可處2萬元至20萬元罰鍰。


不過這裡只處罰未依雇傭關係給予勞工應有待遇。沒有談及蓄意以承攬關係規避雇傭責任。.




所以依照一般宿管的工作看來,不管大爺是第幾層外包,他都能主張跟青島大學有實際雇傭關係。

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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