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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顾客在刮刮乐摊位刮中 100 万大奖,摊主以顾客未支付票钱为由拒绝给中奖彩票,中奖彩票应该归谁?

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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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红眼病犯了啊!

安徽淮北的步行街,女子在玩刮刮乐时中了 100 万,不过摊主却说出“你还没付钱”这样一句话,紧接着就直接将中奖的彩票抢了回去。

现场围观群众,一片哗然,最终选择了报警,警察随后赶来,双方陷入了拉锯状态,最后经过协商得以解决。

先说结论,这张彩票应该归谁,

法律上讲,关键看彩票有没有完成“交付”,

彩票并非普通商品,它乃是即开型,且不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

谁拿在手里,谁就有兑奖权,

只要摊主把彩票递到顾客手上,哪怕钱还没付,彩票的所有权就转移了。

法律讲求交易习俗,在现实里,许多摊位都准许先进行刮奖而后支付钱款,特别是那些熟客,有时甚至会一边刮奖一边支付,老板对于这种行为持默许态度。

只要彩票已经交付,中奖就是顾客的,摊主再反悔也没用。

摊主说没付钱,拒绝给票,这说法能不能成立?

不能,

彩票已经交付,顾客刮开,中奖结果已定,

摊主想用“未付款”为由收回彩票,法律不支持。

即使钱没付成纠纷,也只是债务问题,和彩票归属没关系。

彩票归属归顾客,摊主最多可以追讨票款,不能占有中奖彩票。

警察来了,怎么处理,

警察一般会调解,劝双方协商,

现实中最后通常情况下多半是顾客补交票款,而后摊主将彩票归还给他们。

摊主如果死咬不放,强行扣留中奖彩票,涉嫌侵犯顾客的财产权利。

要是摊主拿着彩票去兑奖,那就属于不当得利,甚而可能涉及侵占

法律不会让摊主得逞,

我们看看其他人怎么说,说彩票没付钱,中奖也不算数。

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彩票买卖是民事合同,合同成立以“合意”为准钱和票可以先后交付。

只要双方有买卖意向,彩票已经实际交付,合同就成立。

中奖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

摊主不能因为中奖金额大就反悔,法律不会纵容这种行为。

彩票是“谁持有谁兑奖”,但前提是合法取得。

顾客如果偷拿彩票,或者明知不是自己的还去兑奖,那是违法。

但本案不是偷盗,是正常交易,只是付款顺序有争议。

摊主主动交付彩票,顾客刮开中奖,彩票归顾客。

摊主如果反悔,属于违约,顾客可以要求返还彩票。

有些人担心,摊主会不会反咬一口,说彩票还没卖出去?

这种情况,证据很关键。

现场有监控、有目击者,顾客刮开彩票,摊主没阻拦,等中奖才反悔,这种行为社会观感极差。

法律也不会支持摊主的说法。

摊主如果真有异议,应该在顾客刮开前就明确拒绝,而不是等中奖后才翻脸。

彩票归属的法律逻辑很清楚:交付即转移所有权。

只要彩票递到顾客手里,哪怕没付钱,彩票归顾客。

摊主有权要钱,但无权要回彩票。

要是摊主强行扣留,顾客可以报警,要求返还。

摊主如果冒领奖金,属于侵权甚至违法。

现实操作中,建议大家买刮刮乐还是先付钱再刮奖,省得惹麻烦。

摊主也要守规矩,别见钱眼开。

彩票行业靠诚信,摊主一旦失信,谁还敢买?

这不是小事,是底线问题。

摊主如果总想着钻空子,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这事最后怎么解决?

据报道,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内容没公开。

大概率是顾客补交票款,摊主归还中奖彩票。

警察调解,大家各退一步。

摊主没捞到好处,还落了个坏名声。

顾客虽然拿回了彩票,但过程一波三折,心情肯定受影响。

法律不是用来纵容贪心的。

摊主想靠“没付钱”把彩票收回去,法律不会站在他那边。

彩票归属问题,关键看交付。

只要彩票到手,归顾客。

摊主有权要钱,无权要票。

遇到类似纠纷,别慌,报警,法律会保护你的权益。

最后,提醒一句,买卖讲诚信,做人要有底线。

摊主贪心,顾客受气,谁都没好果子吃。

社会要的是公正,不是投机。

彩票归属问题,法律已经说得很明白。

别想着钻空子,别试图蒙混过关。

规矩面前,谁都得低头。

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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