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都够香港学好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 本罪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行为人拥有差额巨大的财产,二是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 发布于 2025-12-11 17:58・湖北 赞同 191386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