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草,案发时才九岁,
你翻翻刑法,这是要把你往死里整啊,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你这直接是十年起步啊,
而且对幼女强奸既遂的标准采用的是接触说而不是插入说,也就是下体接触即视为强奸既遂,
就算对方处女膜完整,都没办法证明你的清白,
按照现在检察院办案风格,只要公安移送到检,你铁定会被起诉判个十一二年的,
我亲眼见过一个案件,六七年前发生的,只有被害人陈述,就直接判了。
有关系赶快动用关系别让公安立案,只要不进入刑事程序,就还有得救,
万一已经立案了,你要是确实没有做过,那就咬紧牙关死挺吧,虽然可能会加刑一到两年,但是总还有申诉的机会,一旦你熬不住手段承认了,那就彻底完了。
另外,一旦立案,你要打起百分之一万的精神应对,对于一些引导性的提问,一定要坚决否认,
比如,问你有没有和她孙女独处,有没有和她孙女有过肢体接触,千万不能说时间长了记不得,你这样回答就是自寻死路,一定要坚定的说,没有,没有,没有。这关系你人生,切记。
但是你要是真猥亵、性侵了人家孙女,那宝子,早点认罪争取减刑是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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