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意义,首先按照现行的蒙古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他并不是蒙古国人。
外蒙古国籍法目前是这样定义蒙古国国籍所有者的
1.下列人员具有蒙古国国籍:
(1)凡在本法生效之日(1995年7月15日之后)已具有蒙古国国籍者;
(2)凡在1921年7月11日及此后已具有蒙古国国籍又未退出蒙古国国籍者;
(3)凡依照本法已取得蒙古国国籍者。
也就是说,蒙古国国籍所有者只包括1921年之前就已经在今天外蒙古境内生活的人和按照外蒙古国籍法取得蒙古国国籍的人,而外蒙古从来都承认内蒙古是中国领土,因此内蒙古出生的人不管是汉人还是蒙古人都不具备拥有蒙古国国籍的资格。
而且要加入外蒙古国籍也是相当困难的,外蒙古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外蒙古国籍后必须退出原国籍。而且外蒙古入籍还有以下等等要求。
(1)具有一定的生活能力和来源;
(2)在蒙古人民风俗习惯、官方语言、蒙古国宪法方面掌握一定知识,并在就公民国籍问题提出申请之前在蒙古国境内常住满五年;
第二项其实就已经很苛刻了,必须在蒙古国常住五年还得掌握蒙古语和蒙古国法律知识。蒙古族很多都是汉授不是蒙授,蒙古语水平也就那样。而第一条有一定生活能力就更苛刻,蒙古国移民局要求月薪必须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十倍,也就是一个月赚1.2万人民币才能入籍。有那个钱真的还不如办个港澳通行证或者香港护照什么的,去大沙漠生活一辈子不值得。
而且更坑的是,外蒙古国籍法似乎是彻底的地域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思想上很接近汉人的皇越大聪明的极端地域主义那一套,只要在外蒙古大沙漠中生活成长,不管那个民族都算蒙古国人。外蒙古国籍法规定,出生在外蒙古境内的无国籍儿童有资格获得蒙古国国籍,而出生在中国内蒙古的蒙古人得一个月赚一万二才能有资格获得外蒙古国籍。
在蒙古国境内父母不详的儿童拥有蒙古国国籍。
在蒙古国境内常住的无国籍父母在蒙古国所生子女年满16周岁后可根据其意愿取得蒙古国国籍。
也就是说你辛苦这么久,得到的东西也不过和外蒙古那边没有国籍的流浪儿童地位差不多(外蒙古有相当一部分朝鲜脱北者滞留,这些人也有人获得蒙古国国籍)。
另外看这个杯子,应该是回鹘字母蒙古文的杯子。

但是这种蒙古文在1946年就在外蒙古停止使用了,虽然外蒙古一直宣称要恢复传统蒙古文,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外蒙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还是俄文字母拼写的蒙古文。所以说你说的祖国是………,早就灭亡的大乌鲁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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