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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史观和1840史观哪个容易被欧美日韩钻空子?

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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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修到现在修不出来,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游戏莫名其妙搞成了史观大辩论,确实值得深思。

要追本溯源,还是要先搞清楚这两种史观的局限性到底在哪?是怎么被“钻空子”的。

两种史观,本质上是在定义“什么是中国”的问题。

1644史观,就是汉族史观。以汉族为视角构建历史,认为中国是汉人为主的民族国家。继而元、清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时期其实是中国的“亡国时期”。因此,“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有华夏复辟的天然属性。几乎所有我们耳熟能详的古典文学作品和口口相传的英雄故事,全是基于这种史观创作的。也是大多数中国人最容易理解,也最容易从直觉、情感和历史记忆上接受的史观。

所以,既然“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了,那就是对于前一个“外国”侵略政权,我们不是继承,而是彻底颠覆并取而代之。我们现有的疆域跟外来统治者鞑清毫无关系,是共和国将士一寸山河一寸血明明白白通过武装斗争打下来的。毫无问题,天经地义。

如果仍然是华夏本位的朝代叙事,这逻辑当然没问题。神器更易、民心所向,天命所归,继承大统。我中国一雪前耻,再造汉唐。

可到了现代,问题就来了。因为有了个新的意识形态被全世界范围内构建并广泛接受。这玩意叫“威斯特伐利亚民族国家体系”。在该体系内,汉族追求民族自决和独立,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和这套体系兼容,同时也在这套体系下获得合法性。那么,为了维持逻辑的连贯性,原来清帝国统治下的非汉民族的区域应该怎么算?要知道,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清帝国是一个类比于奥匈帝国沙俄大英帝国的前现代殖民帝国家天下。不止汉地被爱新觉罗家族征服和殖民,满、蒙、藏、回都是被一并征服并统治的对象。汉族有权追求独立,爱新觉罗家天下被推翻解体,其他民族有没有权力追求民族自决和民族独立?要知道,奥匈帝国可是直接散一地,大英帝国保留君主制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沙俄则另辟蹊径,搞了个先解体,再以加盟共和国组成苏联的形式维持了国家体系形式上的稳定性。所以,中国要怎么解决问题?

很多人把问题想的过于简单,觉得只要爽就完事了。可事实上呢?不现实。因为民族和国家说到底是建立在基于想象的共识上的共同体。汉族的共识来自于岳飞、来自于文天祥、来自于李白、杜甫、陆游... 千百年的文脉传承才得以凝聚。如果中华民族的共同意识不被软性统一和塑造,对于非传统汉地就只能通过硬性手段压服,这就会带来一系列的边疆治理成本暴增且一直要处于高度对立和紧张的状态。一旦松懈,离心力立刻就会占据上风,从而导致国家解体。况且,本身共和国的建立也不缺乏少数民族将士的贡献。

所以,反直觉的1840史观,也就是团结史观应运而生。这不仅是现实需要,同样是对于参与共和国建立的各民族实际贡献的肯定,更是塑造并构建大中华共同民族意识的启蒙。

然而,团结史观之所以常常被诟病为“汉奸史观”、“婊子史观”。在于这种史观面临一个巨大的道德困境。就是“它能做初一,我为什么不能做十五”?搞过“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文字狱”、“留发不留头”,杀戮戕害愚民无恶不作的野猪皮都能成为“华夏正统“,那反抗日本侵略、反抗俄国侵略、在近代无数反帝反封建的仁人志士不就成小丑了吗?

归根结底,我们的团结史观在教育上回避,或者没有解释清楚一个基本的史观底层逻辑,那就是“民不言忠,士不弃信“。

是的,其实任何史观研究,包括西方历史,这条准则都是不言自明成立的,如水之于鱼。我们所学习的所有历史,都是王侯将相史,是“士”的历史。其中的“忠”,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忠。通俗点叫做“当兵吃粮,拿饷卖命”。这里的契约是统治集团和为统治集团服务的“士”互相通过利益绑定签署并认可的。作为统治集团的一份子和想定或既定的利益者、创业团队成员,“士”要遵循职业道德和契约精神,理所当然要“忠君爱国”。这条准则无论中外,放之四海而皆准。骑士当然要追随领土,武士显然要忠于大名。也正是这样,才能赋予统治集团足够的组织能力和暴力能力,从而建立政权,维持统治。所以,学习历史时,你会不自觉的去带入“士”的视角。因为也只有“士”是脱产的,有足够的智力和教育资源去构建和发挥话语权优势。

而被史书忽略的,才是“民”的视角。

“民”和统治阶级签订的又是什么契约呢?如果我们正面一点来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统治集团需要为“民“服务,他们是公仆,他们就有“保境安民”的责任。是统治集团为民服务,而不是相反。是统治集团“忠于人民”,而不是相反。“民”通过交税纳粮,就已经为“保境安民”服务支付了报酬,就已经在契约的权利和义务条款上填平了砝码。根本不存在“民”去忠于谁的问题,社会契约在本质上就没这条,因为统治阶级基于统治得到的“利润”是不会和“民”分享的,只会和“士”分享。“民”不是合伙人,自然不承担合伙人义务。相反,“民“是市场,是客户,是资源,是“利润”来源。

所以,对于“民”来说,谁能有效输出社会治理,谁能有效组织生产、保障民生,“民”就“认可”,而非“忠于”那个统治集团。同时,“民”和“士”的本质区别在于,无论什么制度外衣,“民”因为不掌握暴力工具,本来就没有客观上的“实质选择权”,仅有被动倾向性。你来,我交税纳粮,其他统治集团来,我没得选,一样要交税纳粮。与其说是“忠于”统治阶级,不如说是“忠于秩序”。

说到底,“民本史观”,就是“秩序史观”。以这个尺度来审视,史观逻辑才能一以贯之。

以“秩序“而言,为什么要反元、反清、反日?不仅仅因为它们是外族,更是因为它们以外族自居且在试图建立统治的过程中搞种族歧视和屠杀,不把中国人当人。元清好歹对二鬼子还说得过去,就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也得先留着你把活干完。日本就真是路边一条,连伪军都被折磨羞辱到活不下去,要反过来杀之后快。就这,还能怎么钻空子?有本事你日本人来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啊?来打土豪分田地啊?你TM演都不演,大儒还怎么帮你辩经?什么张献忠、熊文灿,什么太平天国、捻子、曾剃头都是汉人吧?这帮奇行种又好到哪里去?事实也证明历史幸好没有选择它们。

那么现在呢?还是从建立秩序、输出社会治理的角度,该用什么史观思考问题,而不是被带节奏就不言自明了吧?总不能认为国家分裂、层出不穷的宗教矛盾、民族对立、种族仇杀、恐怖袭击是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好事吧?另一方面呢,知行合一,如果一定要将自己带入“士”的角色,也请不要给老百姓上什么价值,“民”没有这个义务。还是应该立足民生切实做好工作,抚平社会矛盾,消弭戾气。“团结史观“既然反直觉,就要靠时间、靠耐心、靠切实触动人心的共同历史记忆来坚定地塑造。

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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