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
不管热到什么程度,都没有达到应急预案紧急程度,也不可能达到应急预案紧急程度。
因为这个紧急预案就是官方通报的一种话术而已。
最表面的一层:紧急预案不可制定。
紧急预案可以规定为多少摄氏度以上,多少相对湿度以上,但这样就忽略了个体差异,如果有老人幼童呢?
紧急预案可以进一步规定,如果有老人幼童出现什么症状也算在内,但如果有人有基础病呢?
紧急预案可以再进一步规定,如有老人、幼童、病人因高温出现生命健康问题就可以破窗,那到底是看血压还是血氧还是体温指标呢?要不要再根据不同的病列个表呢?
即使紧急预案把表挂在墙上,谁有权测定和确认这些指标呢?车上就算配一个执业医师,他的专业性够么?是不是可以5G问诊专家呢?
因此对于这种事情,制定紧急预案本身就不存在现实可能性。
稍微深入的一层:紧急避险不需要预案。
换句话说,假定这个人乃至这群人基于一般认为有因果关系的理由,觉得自己或者他人快要热射病死亡了,别说砸了车窗,就是砸了车门,车铁皮,车顶,整个车,车上的一个亿人民币,车上领导的手表,只要砸了真的有助于避免危险,原则上(原则上的意思是,按照现有法条和基本原理公正司法)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个所谓“官方”能做的最大程度的事情,和现在没啥本质区别。
那么既然有紧急避险原则,这个紧急预案不存在现实必要性。
最深入的一层:之所以要用这种蹩脚的话术来“通报”,本质上不是为了处罚这个人或者这群人,而是为了让其它人以后向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有所顾忌,从而实现维稳,或者说,维护权力。
前面已经说过了,紧急预案既无可能,也无必要。那么为什么还要把这个虚空概念抬出来通报一番呢?
你可以认为这是权力的傲慢,也可以认为这是因为草台班子的写稿的人是个SB。
但我觉得,这是为了向所有看到的人,不管认可还是不认可,传达这么个信号:
“你们TMD听好了,这个救你命的锤子,是我的权力,只有我和我的人能挥,我不允许,你死也不能动,甚至不要有动的想法,否则这个人只是被批评,你稍微玩不好就不止是被批评了嗷。
“当然,我也强调一下,我有紧急预案,我不是你的敌人,总体来说我比你懂,为你好,你服从就行了”
简单版本:“侠以武犯禁,之所以要禁,是因为我比你懂,为你好,你要服从。”
你可能觉得我说的比较夸张。
但其实,这是权力最害怕的滑坡。
今天你能砸窗子。
明天你是不是就可以质疑我把你家楼门焊起来?
后天他是不是就可以为了你因为门被焊死而烧死,就用白纸糊了我的窗子?
所以,比你懂,为你好,你要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