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公司看似管理上严格要求一板一眼,实际上这是一种管理水平很低下的表现。
公司员工父亲突发脑梗,请假回家。如果有时间按公司正常流程走完请假的程序,再回家这是最好的。但是员工是履行了正常的请假程序的,由于公司人事以及总经理等等方面的原因,而耽误了正常请假流程的实现,那么责任不在员工。
而员工家不在本地,在处理父亲因病住院的期间,公司HR让其回公司完善请假手续,这有点儿一朝权在手,我便为老大的感觉。所以从仲裁到法院的一审二审,都判决公司应该赔偿员工几万元,这完全是公司咎由自取,一点都不冤。
但是公司完全走完了一裁两审的流程,其实并非公司认为自己是窦娥挺冤,这是公司折腾员工的惯用手法,即使要赔偿员工钱,也不能让员工顺顺利利拿到手,这种操作手法太恶劣了。

知乎不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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