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举一例:
好像在一二十年前,我看过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播放了一首歌叫《送别》,就是那首“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然后,主持人考问嘉宾:该曲出自哪个国家?
嘉宾的回答都是“中国”。
主持人说:很遗憾,回答全错,该曲来自x国(好像是美国,忘了,懒得查)。并播放了外语原曲。
我当时挺意外的,《送别》是一首大家熟知的歌,我没想到它的曲谱直接搬运自外国歌曲,中国人只是填了汉语歌词,外国的瓶子装了中国的酒。
我没有任何愤怒或不快的感觉,反而觉得中国人学了太多外国的东西。
由此,我想问:蒙古人你们为何恼怒?有必要吗?至于吗?
文化本来就有共享性,学了、用了人家的东西,是正常事情,并不可耻,大方地承认就好。
二胡很可能源自古代的一个叫“奚人”游牧部落,汉人觉得好,学了,用了,发展了它,发扬了它。“奚人”早已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汉人成为该乐器的绝对使用主体,几乎所有传世二胡古曲均为汉人所创,汉人占据绝对话语权,汉人完全可以据为己有,而且旁人还没话可说,但是,汉人没有这样做,仍然名之为“二胡”、“胡琴”、“奚琴”,向世人表明汉人不是原创者,只是继承者。
请你们坦荡做人。只有卑劣的可怜之人才会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