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我单位的两个前同事。女的是湖北人,男的是新疆人,都来北京北漂。
2015年前后吧,他俩就结婚了。婚后想买房,当时房价高,想买北京的房子买不起,就买了燕郊。
后来大家都知道,2017年燕郊房价腰斩。本来房住不炒,这俩人要是自己住也无所谓,反正又不卖。
但好死不死,他俩结婚就生了个女儿,其实生了女儿燕郊的房子也够住,并不妨碍。但问题是,女儿到了6岁就得上学,燕郊当然有的是学校,但这俩人作为“北漂”,看不上河北的学校,想让女儿上北京的学校。
你从这俩人的角度觉得可以理解,但咱们从北京学校的逻辑上来看:你们俩一个湖北人,一个新疆人,在河北买了房子,所以你家和我们学校能搭得上什么关系?我们学校有什么理由接收你家孩子?
但他俩要在北京再买一套房,就得卖燕郊的房,而燕郊的房子已经亏了。所以这俩人又在孩子长到6岁之前,在北京市内租了房,让孩子上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