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20世纪80年代的“老黄历”,还可以说是“历史遗留问题”。
事实上,还有2010年之后干部被判实刑后继续留在领导岗位发光发热的。

上面这是甘肃的,下面这个是2020年湖南永州的。
不仅吃空饷20年,判刑后还在领工资。

广东还有更炸裂的,某乡镇干部2008年受贿15万获“判2缓3”,然而他居然只是从办公室主任降为副主任。
结果在缓刑期贪了4300万。

江苏还有更更更炸裂的,专门出台文件安置缓行期满的人员,还点名要他们“进编”: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政府被曝于2009年时以政府公文形式,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缓刑期满人员进行安置入编且部分人员存在吃“空饷”现象。而当地政府回应称,此举有政策依据。
安徽还有因受贿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县委书记,服刑5年后假释出狱后还在安徽担任国企老总,然后再次因受贿被判刑的。


主打一个:那如何,又能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