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就发过这个“新闻”,里面的疑点还是很多的
1、借款部队的身份。这个新闻里说的是“抗日游击队”,足以说明这不是共产党组织的抗日游击队,众所周知,抗战胜利之后,我党组织的抗日游击队大部分编练成野战军,小部分解散。如果能证实这个借款的游击队之后的传承,这个欠条不是不能确认。如果证明不了或者这个是KMT组织的游击队,这个欠条现政府是不能认的。
2、欠条里的约定。不说这个财物这个老人家里是不是能拿得出。里面约定的24%的复利,拖到现在已经是相当高了。如果这个欠条这个时候不发现,等到几百年后再发现,是不是要把整个县赔过去?人民有朴素的情感这个理解,现实也有现实的考虑。
3、约定的偿还办法。当时欠条里约定抗战胜利后由当地的县政府进行偿还。45-49年当地没有县政府么?偿还的主体应该是当时的KMT的政府,把KMT的政府赶下了海,就要帮他偿还这笔帐?
这个事件中,现在的县政府已经做的相当好了,没说不认帐,给了补偿,给了待遇。可就有人煽风点火,仿佛不拿3万亿出来就是对不起人家。
要是照我说,一分都不该给,给一点就是国有财产的损失。
以上